艺术学院寝室内务检查情况通报(2019年第2期)
5月28日上午,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殷冲、副书记何姗带领全体辅导员对学生公寓21栋、10栋、9栋、6栋、4栋进行了内务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内务较好寝室
21栋公寓
113寝室(肖西元、郑丽呈、郑道宏、王新博)
二、内务较差寝室
9栋公寓
112寝室(陈映含、毛心蕊、王燕琳、许凡凡)
10栋公寓
123寝室(余濛、闫珅)
215寝室(姜瑭琬、李婷、汪小丁、石勤勤)
211寝室(司佳琪、赵艺洁)
209寝室(敬婕、陈纯、赵芝安、冯卓)
207寝室(李佳玲、马文思、杨可可、钟书梦、周虹谷、胡纯纯)
214寝室(孙凤鱼、尹千姿、翦岚、胡高宁)
21栋公寓
144寝室(沈红宇、张子扬、何宇健、肖绍龙、闫永康、龚志威 )
根据艺术学院皇家永利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管理的规定,在涉及寝室内务的综测项(0103、0104),检查结果较好寝室,每次加0.2分(次/人);检查结果较差寝室,每次扣1分(次/人)。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寝室存在“脏乱差”被通报批评的,取消该寝室所有成员当学年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党员发展暂缓。
艺术学院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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