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团工作 >> 团学风采 >> 正文

艺术学院寝室内务检查情况通报(2019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8日    作者:     编辑:李云峰     审核:     点击:[]

5月28日上午,艺术学院党总支书记殷冲、副书记何姗带领全体辅导员对学生公寓21栋、10栋、9栋、6栋、4栋进行了内务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内务较好寝室

21栋公寓

113寝室(肖西元、郑丽呈、郑道宏、王新博)

二、内务较差寝室

9栋公寓

112寝室(陈映含、毛心蕊、王燕琳、许凡凡)

10栋公寓

123寝室(余濛、闫珅)

215寝室(姜瑭琬、李婷、汪小丁、石勤勤)

211寝室(司佳琪、赵艺洁)

209寝室(敬婕、陈纯、赵芝安、冯卓)

207寝室(李佳玲、马文思、杨可可、钟书梦、周虹谷、胡纯纯)

214寝室(孙凤鱼、尹千姿、翦岚、胡高宁)

21栋公寓

144寝室(沈红宇、张子扬、何宇健、肖绍龙、闫永康、龚志威 )

根据艺术学院皇家永利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管理的规定,在涉及寝室内务的综测项(0103、0104),检查结果较好寝室,每次加0.2分(次/人);检查结果较差寝室,每次扣1分(次/人)。累计三次或连续两次寝室存在“脏乱差”被通报批评的,取消该寝室所有成员当学年的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党员发展暂缓。

艺术学院

2019年5月28日

上一条:2017级室风建设主题班会顺利召开 下一条:艺术学院寝室内务检查情况通报(2019年第1期)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