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皇家永利2020-2021学年本科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的公示
艺术学院全体同学:
为保障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根据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组建我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院认定工作组及班级(或年级、专业)评议小组,现将具体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9日-2020年9月1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学院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受理地点:艺术楼304-2;联系人:何姗;电话:028-83037865。
一、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全面履行学院认定工作组职责,负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和审核等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何姗(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
成员:孙晓光(2019级辅导员)、高雨蒙(2017级辅导员)、苟芝源(2018级辅导员)、蒲晨晨(2020级辅导员)
二、以班级(或年级、专业)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序号 |
专业年级 |
组长 |
成员 |
1 |
2017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高雨蒙(辅导员) |
唐佳欣(团支书)、杨泽(班长)、帅琦(团支书)、李颜婷(班长)、朱秋洁(寝室长)、李美淋(同学代表)、傅荣畦(同学代表)、李子昂(寝室长) |
2 |
2017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高雨蒙(辅导员) |
吴昱薇(班长)、马可(班长)、杨竟(寝室长)、王一恒(同学代表)、向怡欣(寝室长)、于雨(同学代表)、赵益平(同学代表)、郑道宏(寝室长)、陈文雨(同学代表)、王启隆(寝室长)、朱渝(同学代表) |
3 |
2017级表演专业 |
高雨蒙(辅导员) |
罗京英(同学代表)、刘溢(寝室长)、雷山(寝室长)、陈瑶(班长)、詹婷(寝室长)、王一岚(同学代表)、杨昊(班长) |
4 |
2018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苟芝源(辅导员) |
刘栋(同学代表)、罗婉茹(团支书)、伍文敏(同学代表)、尚姿言 (寝室长)、周永洁(班长)、吴霜(寝室长)、张朋(同学代表)、曹玥(同学代表)、于明湛(寝室长)、姜少昆(班长) |
5 |
2018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苟芝源(辅导员) |
杨海苓(同学代表)、文艺洁(寝室长)、付瑞希(同学代表)、沈红宇(班长)、欧梓涵(同学代表)、李春晔(寝室长)、李欣忆(同学代表)、毛国庆(寝室长)、黄凯果(同学代表)、孟子欣(班长)、张鑫雅(同学代表)、周芯羽(同学代表)、赵宸晨(班长)、柏载鸿(同学代表)、刘宇阳(同学代表)、苏畅(同学代表) |
6 |
2018级表演专业 |
苟芝源(辅导员) |
陈亭晓(寝室长)、解雨萌(同学代表)、陈秋宇(同学代表)、鲜鸿辉(班长)、马倩月(同学代表)、 张晨曦(寝室长)、赵金龙(班长) |
7 |
2019级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
孙晓光(辅导员) |
许安琪(学习纪检委员)、王嫣然(同学代表)、王倩茹(同学代表)、姚远(同学代表)、孙本卿(班长)、朱莹妮(团支书)、李珲(同学代表)、闵松(组织宣传委员) |
8 |
2019级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
孙晓光(辅导员) |
夏雪(同学代表)、李博艺(同学代表)、周思渝(组织宣传委员)、楼欣彤(同学代表)、王瑜(同学代表)、陈诗涛(组织宣传委员) |
9 |
2019级表演专业 |
孙晓光(辅导员) |
陈玺淋(学习纪检委员)、姜若桐(同学代表)、陈振光(组织宣传委员)、王千洁(班长) |
艺术学院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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