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实验中心与保卫处紧密配合完成消防设备自查
根据学校消防安全要求,艺术学院实验中心在开学前完成消防、安全自查。
艺术学院实验中心在院党委指示下,高度重视学院防火、安全工作。在李忠伟书记安排下,由林莉副院长带领实验中心同志开学初即与校消防科积极相互协作,先行对艺术学院实验场地进行灭火设备自查。
在完成灭火设备自检后,艺术学院实验中心分别对直播间、录音间、活动教室、机房、剧场等进行了电力安全的基本检查。在确保自查安全后向学院完成工作汇报,并与消防科确定了面临过期的灭火器更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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