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为认真贯彻执行《西南石油大学皇家永利进一步规范校园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暂行办法》(西南石大校发【2012】61号)文件精神,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停放管理办法
1.严禁在校园内未规划停车位的任何区域停放机动车。
2. 校外居住教职工临时停放车辆需凭房产证、物管证明、二级单位证明等材料办理临时停车手续。临时停车时间:7:30——22:30时,过夜停车按原标准收费。
3.教职工子女及家属探亲临时停车,由教职工本人持所在单位证明到保卫处确认后,按照文件规定收费。
4.车辆停放必须规范有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堵塞车场出入口,不得阻挡他人车辆。
5.校内职工的私家车必须有序停放在学校规划的停车场所。
6.严禁学校周边的社会车辆进入校园内乱停乱放,违者将采取锁车的形式并移送交警部门处理。
7.各类送货车辆需占用非停车场地临时卸货,由接洽部门与保卫处联系同意后,在不影响交通的前提下,可以短暂停放,卸货完毕后应及时离开。
8.学校后勤服务公司等单位的大客车在非营运期间一律停入学校后勤服务公司运输中心维修部场地,严禁在校园干道上停放。学校至成都的班车一律停放在售票亭前划定的车位内。
9.遇学校大型活动(如迎新、校庆等)或执行特殊任务等,校园干道停放的车辆必须服从学校大局,到另行指定地点停放。
二、对违规停放车辆的处理
1.2013年1月1日至6日为试运行,由保卫处对违规停放的车辆粘贴《违规停车通知书》并记录、汇总,交所在单位教育。
2.从2013年1月7日起,由保卫处对违规停放的车辆进行锁闭。凡两次违规停放的在校园网进行曝光,因锁闭车辆延误车主工作的,后果自负。对拒不服从管理、情节严重的,由公安交警依法处理。
3.对因违规停车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车辆违规停放记录(含各部门办理的业务联系单位车辆)作为所在单位综合治理考核依据之一。
三、请教职工车主按照《西南石大校发【2012】61号》文件精神,尽快到相关部门办理车位租赁手续。学校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3日,香城学府地下车库、明志楼地下车库对职工的车辆免费开放,体验停车。
四、各单位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学校的规定,服从相关部门的统一管理,相互理解、支持和配合。保卫处及保安公司全体职工要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提高服务意识,热情礼貌,文明执勤,保障校园车辆停放有序,安全畅通。
西南石油大学保卫处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党委保卫部(人民武装部)、保卫处
地址: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新都大道8号
电话:028-83032110
邮编:6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