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通知公告

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考核办

发布日期:2014年12月19日    作者:    编辑:wn    审核:    点击:[]

依据《西南石油大学皇家永利开展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考核原则

1、在考核过程中,把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作为选拔博士生的重要评价标准。

2、在考核过程中,充分发挥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强化学院和导师在招生选拔中的学术责任。

3、在考核过程中,在充分尊重学院和导师意见的同时,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肃处理在考核录取环节中的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

4、在考核过程中,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畅通的问题反映和处理渠道,切实保障选拔生合法权益,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

第二条 考核组织管理

考核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林元华

成员:林元华、李云涛、庄稼、王煦、薛屺

秘书:任呈强

第三条 考核内容

1、资格审查

负责对选拔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面试综合考核

①外国语能力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0分钟左右。

②学术水平考核:包括对专业基本知识和理论以及本学科前沿知识、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情况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攻读本专业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及设想等。满分为100分;每个考生单独进行,时间15分钟左右。

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条拟录取成绩

总成绩=外语能力×40%+学术水平×60%

第五条拟录取名单

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体检结果由研究生院通知到各学院)。

2、思想品德不合格(各学院可以函调考生档案或向考生组织人事部门电话考核)

3、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

第六条公示

在学院网站公开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公示拟录取名单等其他应予公开的录取信息。

西南石油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4年12月16日

上一条: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公示 下一条: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学院地址:皇家永利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联系电话:028-83037406 邮编:6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