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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5年在岗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通知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0日 作者: 编辑:wn 审核: 点击:[]
各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我院于2014年8月进行了在岗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审定,今年每位硕导招生人数上限参考去年审核结果,其中国家级项目已结题的扣除增加名额,详细结果见附表1。 其中有四类情况可以书面申请增加招生人数:(1)2014年8月后职称变化者;(2)2014年8月后有新增国家级项目者(必须是负责人);(3)2014年新增硕导,职称在副高以上者;(4)去年被暂停招生或减招,2014年8月以来有重要学术成果者。请符合以上情况的导师填写申请报告(见附表2),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并附新增学术成果证明或项目名称及编号。 如未填报申请,则视为同意去年资格审查结果。 当审查结果公布后,请各位导师严格按照招生人数同意学生报名。 申请报告上交时间为3月13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3.9 附注:材料院硕导招生人数审定标准 (1) 基本招生人数:教授(正高)3人,副教授(副高)2人,讲师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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