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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9日    作者:    编辑:赵哲    审核:    点击:[]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1)   复试时间:2021120   14:30

(2)   复试地点:明德楼B508

(3)   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考察申请人外语能力、学科专业知识、学术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研究潜力,其中,外语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学术水平考核占面试成绩的60%。申请人的面试成绩为所有参加面试专家给出成绩的平均分。

(4)   拟录取

拟录取成绩应不低于60分,若低于60分者,或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成绩超过60分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指标依次拟录取。

2.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1121   09:00

2)复试地点:明德楼B508

 3)考核方式和内容:

考核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会议ID:422 234 297),远程复试方案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核方案》。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志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我院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进入面试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面试。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复试专家复试成绩平均值。

4)拟录取

拟录取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40%。拟录取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若达到拟录取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则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指标依次拟录取。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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