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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选拔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作者: 编辑:彭巧丽 审核:王勤英 点击:[]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多样化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模式,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注重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特制定《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一、考核组织管理 为做好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成立“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及资格审查小组”,负责选拔考核工作和监督工作,具体成员如下: 1.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小刚、武元鹏 成 员:王勤英、张维、王平、黄本生 秘 书:彭巧丽 2. 考核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张维 成 员:马柱、刘丽 秘 书:邓维 3. 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张维 成 员:彭巧丽、邓维 二、招生专业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方式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080500。 三、招生计划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2025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预计数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进行相应调整。自2024级开始,所有在岗博士生导师招收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实行总量、年度招生数量控制,在读总人数不超过3人(含3人)。 2025年皇家永利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继续实行领军人才及国家项目博士招生专项支持计划(简称专项计划)优先招生,符合专项计划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可自主选择选拔方式,具体实施办法见《西南石油大学领军人才及国家项目博士招生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暂行)》和《新能源与材料学院领军人才及国家项目博士招生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申请考核分三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开展领军人才及国家项目专项(全日制)招生,预计在2025年3月完成;第二批次开展科研经费博士(全日制)和领军人才及国家项目专项(非全日制)招生,预计在2025年4月完成;第三批次开展普通计划招生(全日制、非全日制),预计在2025年6月完成。 四、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申请人硕士攻读专业或以前科研工作经历应与申请的博士专业相同、相近或为基础类学科。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参与过科学研究项目和课题,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创新能力和从事学术研究的潜质。 (5)申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6)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2025年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前,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学历教育研究生须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取得硕士学位。 (7)境外学历考生须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士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8)同等学力(已获学士学位但未获硕士学位)报考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 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② 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 近6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SSCI、EI、CSCD、CSSCI发表论文或主持省部级以上项目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个人证书); ④ 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及2门本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加试且合格,具体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9)申请人需提供以下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或雅思(IELTS)≥5.0分、或托福(TOEFL)≥70分、或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GRE)≥270分,或入学前有英语国家或地区高校一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且获得留学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证书。无法提供外语水平证明,申请人须参加并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申请人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和考核,硕士课程成绩优秀。 注明:专项计划申请考核申请人须满足以上(1)~(10)条,第一批专项计划只接收能提供条件(9)中的外语水平证明和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申请人;第二批次专项计划只接收满足条件(9)和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申请人。 五、申请材料 1. 学校和学院博士招生章程和实施细则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学校公布的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以及学院公布的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 2. 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证书。 3. 硕士课程成绩单(盖章原件)。 4. 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证书、科技奖励证书或科技竞赛证书复印件。 5. 参加的基础课题或重大研究课题科研情况简述(申请者的硕士导师审查并签字)。 6. 所申请学科(专业)科技发展综述性报告。 7. 西南石油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需提交材料清单中资料。 备注:以上相关材料,在工作人员查验中,需提供原件。 六、 选拔程序 1. 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下文日程安排)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招生单位的通知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部分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未缴费者网报信息无效,按放弃报名处理;报名缴费后,不再办理退款手续。 特别说明:如考生在报名时未查询到学历(学籍)、学位信息,应及时到学历(学籍)、学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将学历和学位两项认证报告在复试录取前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认证而影响复试录取的,后果自负。 2. 报考博士生导师审核。 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对申请本人的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查思想品德、基础知识、学术兴趣、学术创新潜质等;导师向招生学院明确是否接受该申请人。 3. 资格审查。 申请人经拟接收的博士生导师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具体见下文日程安排),将上述第五条的“申请材料”交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人(彭老师,明德楼B516,联系电话:028-83037955),由学院组织专人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材料评议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学术背景、科研经历及成果、专家推荐情况、课程成绩、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进行集体评议打分,并根据考生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确定进入后续考核的人员名单,材料评议成绩满分为100分。 七、 考核和录取 (1)初试考核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外国语水平和专业基础进行考核,根据学校要求的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另行通知。考核内容为外国语和学科专业考核,每门课程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初试成绩=外语成绩*30%+专业课一成绩*35%+专业课二成绩*35%。 初试专业课考核科目为材料科学基础、材料物理化学。 (2)复试名单确定 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初试考核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初试合格分数线,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未到达初试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志趣、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和培养潜质等。我院主要采取面试形式进行考核。进入面试审核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组进行集中面试。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申请人的复试成绩=每位复试专家给出复试成绩的平均值。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对申请人进行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进行考核。通过函调申请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申请人人事档案结合面试等方式进行。函调申请人现实表现材料,需由申请人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5)拟录取 总成绩=材料评议成绩*30%+初试成绩*30% +复试成绩*40%。总成绩低于60分者、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根据招生指标及导师招生限额依次拟录取。 八、日程安排 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参考日程见下表。考生报名时,务必查询导师年度招生计划及限额,并征得报考导师同意,提交报考导师同意书。考生报名前应与报考导师充分交流沟通,学校不接收未提交导师本人签字同意书的考生报考。报名期间,考生需完成网上报名、缴费、确认报名信息等。各批次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需提交报名纸质材料至学院。报名结束后,不得申请更改报考导师等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如有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九、信息公示 1.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学院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考核录取的新生在报到时须提供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非学历教育研究生可只提供学位证书),同等学力报考者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截止新生报到第二周周日,未获得相应证书,将取消入学资格。 2. 拟报考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概不负责。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并遵守在校学生相关管理规定,人事档案需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应届录取考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学校拟录取公示期结束前调入皇家永利,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应届录取考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前调入皇家永利,逾期将不予注册学籍。 4. 在报名或考核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申请人,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5. 本细则由西南石油大学新能源与材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附件:西南石油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_附件
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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