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石大教〔2019〕23号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提升皇家永利课堂教学质量,加强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的评选,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参评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教师应(可)申请参加2018年度“课堂质量卓越奖”的评选:
1.获得2018年度“课堂质量考核”优秀一级评价的教师均应申请参评;获得2018年度“课堂质量考核”优秀二级评价的教师,由学院根据评优指标数择优推荐;
2.2016-2018年度,每年均独立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主讲任务;
3.2018年独立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两门次或总学时不少于64学时;
4.2018年1月1日至该文件印发之日止,至少发表教改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申请成功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1项(主持或参与),或结题通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含教改项目)1项(主持或参与);
5.2018年1月1日至今无教学事故。
二、 推荐名额
根据2018年各单位“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获得优秀一级、二级评价的人数确定各单位推荐名额,具体指标数见下表。
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参评教师推荐指标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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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院 |
名额(人) |
|
序号 |
学院 |
名额(人) |
1 |
石工院 |
5 |
11 |
法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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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科院 |
3 |
12 |
马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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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机电院 |
7 |
13 |
外语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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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化工院 |
4 |
14 |
体育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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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材料院 |
2 |
15 |
艺术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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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计科院 |
6 |
16 |
工训中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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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电信院 |
4 |
17 |
基础教学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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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建院 |
2 |
18 |
工程学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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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理学院 |
9 |
|
19 |
信息学院 |
1 |
10 |
经管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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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评选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奖分为过程评价和现场教学观摩评价两个阶段。
(一)过程评价阶段(70%)
1.过程评价包括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学生评价、工作量评价,满分为100分。
(1)教学文档规范与教学效果评价。①随堂听课评价。学校组建随堂听课专家组(包括校领导、督导专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等),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评价; ②学校组建教学文档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教师2018年主讲课程(首选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文档及教学效果进行抽查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日历、教案(含授课小结)、教学记录表、作业批阅情况、试卷评阅及试卷分析情况、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等)。原则上,每位教师抽查不少于两门课程或两个教学班;
(2)学生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18年(春季、秋季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得分、2019年春季学期课堂现场学生评教综合计算;
(3)工作量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18年独立承担本科课程学时数及课程门数计算;
(4)教学改革研究成果评价。根据参评教师2018年参加本科教学工程(含教改项目)或取得标志性教学成果(建设优质课程、出版教材、发表教改论文、获得教学奖励等)情况综合评价;
(5)鼓励参评教师根据学科、专业和课程特点,采取多种教学模式。
2.若参评教师2019春季学期未担任本科课程教学任务或课程已结课,则按比例对参评教师的过程评价结果进行归一计算。
3.过程评价结束后,按参评教师过程评价得分降序排序,进入现场教学观摩评价阶段的教师不超过30名。
(二)现场教学观摩阶段(30%)
1.分为A、B两组进行,参评教师通过抽签确定分组及讲课顺序;
2.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教学观摩评审专家组,对参评教师的观摩课进行评价,满分100分;
3.参评教师按指定课程的教学大纲,准备10讲课堂教学内容,每讲30分钟,采用现场抽签确定观摩讲课内容。
(三)综合评价计算
参评教师的综合评价得分由以下公式折算得出:
综合评价得分=过程评价得分×70%+现场教学观摩评价得分×30%
四、 奖项设置
1.校级“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设一、二等奖,奖励总名额不超过20名,其中一等奖不超过6名。
2.学校根据本年度评奖情况再行确定是否设立特等奖,以奖励在课堂教学改革与实践方面做出卓越贡献、取得突出教学效果的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获奖教师。
五、 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
1.4月4日前,参评教师填报《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1)。各单位按推荐指标数择优推荐参评教师,收集、汇总参评教师申报表和支撑材料(包括论文复印件、参与本科教学工程项目证明材料等),经学院审查无误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的纸质文档和附件1、附件2、附件3的电子文档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4月10日开始,学校组织对参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
3.5月17日前,学校完成对参评教师的过程评价;根据过程评价结果,公布参加现场教学观摩的教师名单及其观摩课程;
4.5月下旬,学校组织开展现场教学观摩评价(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5.6月初,公示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获奖名单及等级,公示期结束,报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公布并表彰;
6.评为优秀一级的教师,若不符合参赛条件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赛,由教师所在学院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与其它教师参赛材料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表
2.西南石油大学2018年度“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申报汇总表
3.2018年考核评价为优秀一级的教师未参赛“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人员统计表
西南石油大学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