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1〕31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与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西南石大教〔2019〕17号),组织开展2021年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各单位应在分析、总结近五年实施本项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西南石大教〔2019〕17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本科教学实际情况,广泛征求全院教师意见,修订和完善本单位的考核办法,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经学院教代会讨论并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确保本年度教师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考核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有效进行。
2.各单位根据2021年春、秋两学期的《课程总表》,合理安排考核评价进程,及时采集本单位教师的考核评价数据,避免出现数据采集不完整,影响考核评价工作。
二、考核评价对象
凡2021年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含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下同)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应接受所在单位的年度考核。
三、时间安排
1.2021年3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的各项工作,采集相关考核评价数据。
2.2021年4月22日前,各单位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的制定,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
3.2022年1月7日前,各单位统计考核评价数据,在网上公示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分数(按降序排序),并将网上公示链接和考核评价结果报教务处。
4.2022年1月14日前,学校公布各单位评优指标数,审核各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公布2021年获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及等级名单。
教务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