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科院皇家永利申报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院内全体师生:
根据《皇家永利教育厅皇家永利开展2015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239号)》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5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项目申报总数
申报对象:全校全日制本科1-3年级学生,且能在在校期间完成。
申报项目总数:省级(含国家级)项目100项。
二、研究周期
创新训练项目:2015年6月-2016年12月;
创业训练项目:2015年6月-2016年12月;
三、基本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基本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参与项目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技术发明和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在导师指导下自主拟定项目研究内容、自主设计方案、自主管理项目、自主完成项目。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2、项目申请者必须学业成绩优秀、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较强、对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由3-5名学生组成研究团队(含项目主持人1人)。同一时期,项目组成员只能参加1个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已受学校自主创新基金及其它各类经费资助的项目(校级“开放性实验”项目除外),不予立项资助。
3、原则上,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和实践。不能按期完成项目者,可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不能超过项目主持人的毕业年限,否则取消项目主持人资格。
4、各类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应至少有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学生自行联系选定。指导教师参与指导的在研项目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教师应注重培养和增强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兴趣和能力,促进学生创新思维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提升。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情况,纳入所在单位“本科教学工程”的绩效考核。每年学校组织优秀“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评选,并对优秀项目的指导教师予以表彰和奖励。获批并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其指导教师等同于主研同级别“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按国家级2万元/项,省级1万元/项的经费额度进行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于2016年上半年划拨,且必须在2016年内使用完毕。项目组成员根据项目的研究需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合理分配资助经费,项目所在单位主管教学院长负责审核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为他用。
7、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的设备费、材料费、加工费、测试费、调研差旅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支付调研差旅费、测试费,必须提供调研报告;支付论文版面费和专利费等,项目组成员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且必须注明“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字样。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大型仪器设备的购置或租用费。
四、具体要求
8、项目来源。1)校级“开放实验项目”。由实验设备处根据“开放实验项目”的进展情况推荐(见附件1)。推荐项目应按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要求,进一步拓展研究的内容,其预期成果也应高于原“开放实验项目”的成果;2)各单位组织学生自主申报,每个单位的推荐项目控制在5项左右。
9、所有申报项目(含“开放实验”推荐项目)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要求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相关数据填写要求请查看附件3的“填表说明”。
10、项目完成后,各个项目须撰写《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报告》。项目所在学院负责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并将评审结论报学校项目管理办公室(挂靠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备案,项目管理办公室成立专家组进行复审,将复审结论报学校下文公布,同时呈报皇家永利教育厅。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者(开放实验推荐项目必须申报)于2015年5月12日18点前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档(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交至明辨楼A308刘小洪老师处。“项目任务书”的电子文档按“XX学院_学生名字_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信息表按“XX学院_学生名字_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的格式命名。
六、联系人:刘小洪联系电话:7176
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5年5月7日
(责任编辑:王申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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