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通知
校内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研〔2019〕6号)(详见附件1)和《皇家永利开展2021年度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部分研究生已达到项目结题要求,现将结项通知如下:
一、 结项对象
已完成项目的研究生和2022年春季学期申请毕业的研究生。
二、结项提交材料
1.《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详见附件2);
2.结题成果支撑材料,论文均需提供封面、目录、内容页和检索证明。
三、结项条件
1.重点项目:理工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3篇,或SCI二区论文1篇+一区论文1篇;文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D级中文期刊论文3篇,或D级期刊论文1篇+C级中文期刊论文1篇,或B级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1篇。
2.一般项目:理工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SCI二区论文2篇,或SCI一区论文1篇;文科结题须在立项后至少新发表与本人所在学科密切相关的D级中文期刊论文2篇,或C级及以上中文期刊论文1篇。
3.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必须以西南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如项目负责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或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的导师团队指导教师)应是第一作者兼通讯作者,同时需提供本人为该成果实际贡献人的证明。
特别说明:作为申报条件和结项条件的学术论文,同1篇文章只能用于1人、1次,不能用于多人或反复使用。
四、提交要求
2022年3月25日11:0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图书馆C614)赵老师处。
五、其他说明
1.结项后,一次性拨付后续经费;
2.对于不能按时结项的毕业研究生,应及时提出终止申请并提交终止报告。
3.结项截止时间后,毕业生如完成项目,在毕业前可以单独办理结项手续。
研究生院(一流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 附件【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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