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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第三党支部召开“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核心价值观”党组织生活

2014-12-22  作者:  编辑:范逸轩  审核:  浏览:[]

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党员的守法用法意识,发挥法律和法治文化在培育、践行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积极作用,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第三党支部于2014年12月19日上午在明德楼A318召开了以“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党组织生活,会议由宣传委员唐诗主持。

首先,唐诗向同学们介绍到,伴随着法治中国的建设,我们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宪法日”的设立表明国家对弘扬宪法精神和建设法治社会的决心,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髓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随后,同学们围绕“弘扬法治精神,践行核心价值观”展开了讨论学习。陈倬强调了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杨磊提到依法治国就是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最后,党支书刘圆总结到,中国仍在努力摆脱两千多年“人治”的阴影,一些领导干部的官本位思想、封建残余思想仍很强烈,形成的“特权观念”、“以言代法”、“权大于法”等思维和作风,出现了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甚至“我就是法”的问题,例如,“呼格吉勒图冤案”。这些观念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对于全民法治观念的形成,冲击很大。因此我们大学生应该从自身做起,坚定信念,理解宪法理念,尊重法律,宣传法律。

通过本次党组织生活的讨论学习,同学们深刻认识到了依法治国的重要性,更明确了自身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参与者和推动者,成为真正的知法懂法、遵法信法守法用法的践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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