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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第四党支部召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宪法意识,维护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党组织生活

2014-12-05  作者:  编辑:范逸轩  审核:  浏览:[]

2014年12月4日下午,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第四党支部在明德楼B311召开了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宪法意识,维护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党组织生活,会议由党支部书记黄晶主持。

党支部书记黄晶向全体同学介绍到,伴随着法治中国建设开启新的征程,我们迎来首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我们国家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以这样一种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随后,杨圣月向同学们介绍到,宪,词典解释为“法令”。顾名思义,宪法,重叠的法律,即为法上加法,所以,我们把宪法看作一切法律的母法。在我国,宪法就是万法之母,所有的法律,都得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不得违背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我国宪法除确立了国家治理的基本结构和基本机制等内容外,更详细地规定了我国公民拥有的诸多基本权利和义务。为此皇家永利总书记在首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讲话。

会上同学们纷纷表示,虽然宪法作为我国的万法之母,但是对宪法、宪法的精神却是了解很少,通过宪法日的确立有助于我们了解国家宪法的立法和意义,更有助于教育引导我们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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