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院皇家永利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的通知2018-05-11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位研究生导师、2016级研究生: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我院即启动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 唐鋆磊 成员:王兵、陈刚、段明、张辉、王林元、诸林 2、考核小组 组长:邹长军 成员:张雷、贾朝霞、杜国勇、马喜平、苟绍华、刘宇程 秘书:郝晶晶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1、考核对象: 2016级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2015级未曾参加考核的全日制研究生(三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研究生; 2、考核时间: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时间为2018年5月(见下表)。 2016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时间安排表
三、中期考核内容 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研情况等四个方面,其中: 1.思想政治表现:包括理想信念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情况、尊师爱友团结协作情况等。 2.课程学习:考核研究生所学课程的考试(或考核)成绩。 3.学位论文及科研情况:考核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论证情况,考核研究生在论文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取得的成果。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结果为优秀、合格、警示(跟踪培养)、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 1、优秀 优秀等级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中期考核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满足下列情况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5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记录; 3)有较强的科研和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2、合格。 同时满足下列情况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 1)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2)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 3)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3、警示(跟踪培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警示: 1)现实表现较差,违反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2)未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 3)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 4)未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的; 4、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2)累计两门课程重修不及格; 3)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按照教育部第40号令《高校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者; 4) 伪造《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的相关数据,经认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者; 5) 其它不宜继续培养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和方式 1、研究生自我评议 1)研究生根据自身课程学习、学位论文进展、科研情况等,决定是否参加中期考核;参加考核研究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附件一),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中期考核做出自我评价,将“考核表”交指导教师进行审核推荐。 2、指导教师审核推荐 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个人总结、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根据“考核等级条件”做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级推荐。 3、考核小组考核推荐 1)审查学生中期考核分流资料,结合导师推荐意见,对拟确定为不合格及警示研究生或资料不清晰研究生进行约谈; 2)对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进行考核等级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将考核意见汇总提交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4、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1)在考核小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参加考核学生的优秀、合格、警示、不合格考核等级(必要时可组织争优答辩); 2)对警示、不合格研究生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 3)考核等级确定后,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4)将统计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交研究生院; 5)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相关资料按年级、专业整理成册,连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申请等资料存入研究生学习档案。 六、考核结果应用 1、对于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顺利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只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方才具备提前毕业的资格,同时优秀等级可作为研究生参评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为合格者,顺利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具备推荐硕博连读的资格,且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优先。 3、对于考核结果为警示的研究生,学院应对其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进行约谈,并根据具体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 1)如主要责任在导师,针对考核弱项,导师和研究生分别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或根据研究生个人意愿更换导师,研究生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新导师签署意见; 2)如主要责任在研究生自身,针对考核弱项,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导师签署意见; 3)学院根据整改计划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培养,并在一定的期限内由学院负责对其复查,对在整改期限内仍无明显改进者,由学院决定其延期学习1年或按不合格进行分流(退学)处理。 4、对于考核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终止其学习,按《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由各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进行学籍处理; 对于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经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七、考核争议处理 参加考核的学生或导师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或不服,可向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八、文件及表格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及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请见以下通知链接附件:
化工院皇家永利《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的发布通知链接:http://hgy.swpu.edu.cn/info/2078/5461.htm
化学化工学院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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