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皇家永利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的通知

2019-12-18  作者:  编辑:郝晶晶  审核:  浏览:[]

各位研究生导师、2017级研究生:

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我院即启动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

1、领导小组

组长: 唐鋆磊

成员:王兵、陈刚、段明、张辉、王林元、诸林

2、考核小组

组长:邹长军

成员:杜国勇、马喜平、解正峰

秘书:郝晶晶

二、考核对象及考核时间

1、考核对象:

2017级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研究生)、拟提前毕业研究生;(外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定向研究生暂不要求)

2、考核时间: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时间为201912-20201月(见下表)。

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时间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具体工作

负责人(单位)

时间

1

研究生自我评议

研究生撰写中期考核分流表(纸质1,附件1),完成自我评议,将考核表交导师

研究生

2019.12.22以前

2

导师审核推荐

导师审核推荐,返回给学生,学生提交至班长,以年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

导师

2019.12.24以前

3

考核工作

考核小组考核

考核小组组长

2019.12.27以前

学院考核

领导小组组长

4

考核结果

公布考核结果

学院

2019.12.30以前

接受学生申述

学院

2020.1.6以前

考核结果上报

学院

三、中期考核内容

研究生中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及科研情况等四个方面,其中:

1.思想政治表现:包括理想信念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学习态度和学风表现情况、尊师爱友团结协作情况等。

2.课程学习:考核研究生所学课程的考试(或考核)成绩。

3.学位论文及科研情况:考核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开题论证情况,考核研究生在论文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中表现出来的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其取得的成果。

四、考核等级和标准

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结果为优秀、合格、警示(跟踪培养)、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

1、优秀

优秀等级人数不得超过参加中期考核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满足下列情况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所有课程成绩平均85分及以上且无重修记录;

3)有较强的科研和实践能力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2、合格

同时满足下列情况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合格:

1)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2)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

3)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

3、警示(跟踪培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警示:

1)现实表现较差,违反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2)未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阶段总学分;

3)学位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

4)未进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的;

4、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1)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2)累计两门课程重修不及格;

3)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按照教育部第40号令《高校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认定为构成学术不端行为者;

4) 伪造《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中的相关数据,经认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者;

5) 其它不宜继续培养的情况。

五、考核程序和方式

1、研究生自我评议

1)研究生根据自身课程学习、学位论文进展、科研情况等,决定是否参加中期考核;参加考核研究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附件1),并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对中期考核做出自我评价,将“考核表”交指导教师进行审核推荐。

2、指导教师审核推荐

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个人总结、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学位论文进展情况等,根据“考核等级条件”做出综合评价和考核等级推荐。

3、考核小组考核推荐

1)审查学生中期考核分流资料,结合导师推荐意见,对拟确定为不合格及警示研究生或资料不清晰研究生进行约谈;

2)对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进行考核等级审核,签署推荐意见并将考核意见汇总提交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认定。

4、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1)在考核小组推荐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参加考核学生的优秀、合格、警示、不合格考核等级(必要时可组织争优答辩);

2)对警示、不合格研究生进行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

3)考核等级确定后,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在“考核表”上签署意见;

4)将统计的“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交研究生院;

5)考核结束后,各学院将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相关资料按年级、专业整理成册,连同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申请等资料存入研究生学习档案。

六、考核结果应用

1对于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顺利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工作阶段。只有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研究生方才具备提前毕业的资格,同时优秀等级可作为研究生参评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2、考核结果为合格者,顺利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具备推荐硕博连读的资格,且考核结果为优秀者优先。

3、对于考核结果为警示的研究生,学院应对其研究生及其指导教师进行约谈,并根据具体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计划:

1)如主要责任在导师,针对考核弱项,导师和研究生分别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或根据研究生个人意愿更换导师,研究生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新导师签署意见;

2)如主要责任在研究生自身,针对考核弱项,写出书面的整改计划,导师签署意见;

3)学院根据整改计划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培养,并在一定的期限内由学院负责对其复查,对在整改期限内仍无明显改进者,由学院决定其延期学习1年或按不合格进行分流(退学)处理。

4、对于考核为不合格的研究生,终止其学习,按《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由各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进行学籍处理;

对于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经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可按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七、考核争议处理

参加考核的学生或导师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或不服,可向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组成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八、文件及表格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及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请见附件。

 

附件1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表》

附件2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化学化工学院

               20191218

 

上一条:化学化工学院皇家永利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结果公示 下一条:化学化工学院皇家永利2017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的通知

关闭

西南石油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学院地址:皇家永利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西南石油大学明德楼A区 联系电话:028-83037306 邮编:6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