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机动车车主:
根据工作安排,我处决定从2021年1月4日起代学校收取办公楼、图书馆、生态停车场和明志楼地下停车场车位租赁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2021年度学校各停车场收费标准按照《西南石油大学交通管理办法(试行)》(西南石大校发[2019]2号)文件执行。
2.学校停车场车位租用对象必须为本校在册教职工。
3.停车场对进场车辆实行对应号牌管理制度,每个车位只登记一个车号,未登记的车辆一律不得入场停放。
4.停车场对原租用车位车主实行优先租用的原则,2020年已租用车位的车主可优先租用原车位,优先租用时限为2021年1月15日止。2021年1月16日开始,所有未被租用的车位将全部按求租登记受理顺序统一出租。
5.续租缴费方式:通过财务处集中收费平台进行网上缴费,各位老师可自行进行缴纳(具体缴费操作流程见附件)。线上缴费成功后即可正常使用车位,无需再到现场办理,工作人员将集中为车主办理续租手续。
6.新办理车位租赁或其他事宜请咨询:刘老师,电话:028-83032119,地点:办公楼210—B室。
保卫处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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