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指导纲要(试行)》(教体艺厅函〔2021〕28号)、教育部《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皇家永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做好学校体育工作指导意见》(教体艺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将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落实落地,不断丰富学校全民健身体育节内涵,有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充分发挥学校体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西南石油大学在籍注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含外国留学生),其中本科生8名,研究生2名。
二、评选条件
凡申报“十佳阳光体育之星”的学生应身心健康、团结友爱、勤于奉献、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具有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科生申请者2020年体质健康测试等级须达到良好及以上;
2.申请者应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至少一项体育方面的爱好和特长,积极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在群众性体育运动中发挥良好带动作用;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为学校和学院在体育竞赛及群体活动中争得荣誉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4. 凡在校期间获得过该项荣誉,不再接受“十佳阳光体育之星”评选申报。
三、评审组织机构
1.学校审定委员会
主任:侯忠建
委员:彭小华、蒲勇、黄健全、张维
2.评审小组
组长:彭小华
成员:向剑锋、石金亮、张浩、张维、王海飞、陈骏
四、评选办法
1.此项活动由校体委举办,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申报。
2.由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十佳阳光体育之星”合格的学生进行评审,按评分排序推选出研究生4名、本科生16名,共计20名候选人。(各学院推荐指标详见附件)
3. 候选人材料将集中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同时发起微信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票数高低依次给予相应分值;结合学校评委会评审成绩、学生评委评审成绩和微信投票成绩,评选出研究生2名、本科生8名,授予西南石油大学2020-2021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称号。其余10名候选人将获得提名奖。
4.评选权重:评审分值按100分计算,其中学校评审委员会60%;学生评委评审30%;微信投票10% 。
五、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材料报送:
(1)学院推荐材料一份,推荐两名以上的学院需组织评审并排名;每名候选人《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双面打印A4纸质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2)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在入围后上交评审组予以审核);
(3)参加学校体育类社团活动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4)候选人所有参加、组织赛事举办日期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
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19日18:00之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至校体委办公室(思学楼D216),联系人:王海飞,联系电话:13668285182。
2.电子版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1年10月16日18:00之前将推荐表电子版及申报人竖版生活照电子版一张(要求提交JPG格式并图像清晰,命名方式:学院+姓名)发送至626452076@qq.com。
六、奖励方法
荣获西南石油大学2020-2021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称号的学生将获得“十佳阳光体育之星”证书,并于校全民健身体育节开幕式时进行现场表彰。
七、时间安排
1.9月28日- 10月16日各学院组织本院学生申报;
2.10月19日上报候选人材料;
3.10月20-22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公布20名候选人名单;
4.10月22日-25日校官方微信公布候选人信息及材料并进行网络投票;
5. 10月26日公示评选结果;
6. 评审组下发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文件及通知;
7.学校在当年全民健身体育节开幕式对“十佳阳光体育之星”进行表彰。
八、未尽事宜由学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解释。
附件:
1.西南石油大学2020-2021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各学院推荐名额指标
2.西南石油大学2020-2021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推荐表(本科生)
3.西南石油大学2020-2021学年度“十佳阳光体育之星”推荐表(研究生)
西南石油大学
2021年10月1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