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2021年财务决算时间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及开账时间
成都及南充两校区年终财务决算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6日。2021年12月21日(星期二)下午6:00关闭财务报销及劳务酬金发放网上申报系统,22日(星期三)下午4:30后停止接收预约申报单(自助投递机将同时关闭)及科研上账业务。决算期间,财务工作只进行账务清理、核对,实现财务系统年终结转以及编制财务报表,不对外办理报销业务。因年终决算需要,逾期未递交的网上预约单将统一作废。
2021年12月27日起暂停办理预借票据业务。
2022年1月6日下午6点(星期四)开放财务报销及劳务酬金发放网上申报系统。2022年1月7日(星期五)起两校区财务恢复对外办理业务,请各相关单位提前作好工作安排,并通知到师生员工,以免影响工作。
二、加快预算执行
(一)请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加快经费的预算执行,年度未执行完的经费将按上级相关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二)请相关职能部门督促经济承包单位12月18日前缴纳上缴款项。
(三)请各单位加强本单位借款、借票的管理,要求有借款、借票业务的教职员工尽快办理冲销手续。
(四)请各学院采取行之有效的催缴方法督促学生尽快缴费,确保12月18日前足额上缴学生欠费。
三、借款、借票催报催收时限
(一)凡办理个人借款项的教职工,请于2021年12月18日前完成报销或还款事项,超期未核销的个人借款将按学校政策加收每天0.05%的资金占用费。个人借款明细及余额可自行在财务处综合信息门户“高级财务查询—我的借款查询”栏目中查询。
(二)对先款后票的学校公共费用借款,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水电气费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加强管理,督促经办人在12月18日前办理财务核销手续。
(三)学校为独立核算单位、停薪留职人员垫付的社保费用,人事处、资产公司等部门应加强催收,并于12月18日前将2021年的代垫社保款项及时交回财务处。
四、资产清查时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单位做好资产清查核对工作,应在2021年12月23日之前完成2021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等资产清查盘点对账、折旧、摊销计算、存货出库手续等相关工作,确保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在12月25日前并将清查情况、折旧、摊销计算表、存货出库凭证等报财务处。
由于年底报销量增大,如未及时到账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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