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经个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审定,同意部分超过培养年限研究生(以下简称“超期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答辩及学位授予的申请。
请超期研究生及时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对未能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学校拟于2023年9月进行学籍清理。
特此预警。
附件:超期研究生名单(单独发送)
西南石油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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