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秩序,保障师生安全,维护良好的教学与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宠物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通告中所指宠物包括猫、狗、兔子、仓鼠、鸟等。
二、严禁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进行遛放宠物活动。
三、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禁止在校园内饲养宠物。违者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按照相关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四、校园全区域(含教学区、学生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遛放宠物,禁止携带各类宠物进入校园。
五、对教工小区进入校区遛放宠物人员,小区物业应及时规劝;保卫处加大校区巡查,劝离进入校区遛放宠物人员。如不服从管理的人员,学校将通报人员所属单位,纳入年度综治考核;情节严重的,报属地公安、城管部门依法处置。
六、因宠物管理不当进入校园区域引发安全事故或卫生问题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及纪律责任。
七、对无主宠物的处置
(一)校园内散放、未束链宠物,视为无主宠物处置。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将对校内无主宠物进行驱离,并联系有关部门及社会机构予以处置。
八、宠物伤害他人的,饲养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
九、拒绝、阻碍学校工作人员在宠物管理中依法依规行使职责的,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园报警电话:028-83032110/83032924
西南石油大学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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