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通知,根据《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2),现将2025年9 月批次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人员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碳中和能源领域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由国内13所能源相关高校联合成立碳中和能源高校协作组共同开展,与7个外方单位合作选拔国内优秀博士研究生和学者进行联合培养和访问交流,旨在集中各高校在碳中和能源领域优势力量,培养面向碳中和战略目标的能源交叉学科领域创新领军人才。
留学国别 | 留学单位 | 9月批次选派类别及名额 | 选派专业大类 |
英国 | 邓迪大学 | 联合培养博士 10人 | 化学工程与技术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地质学 应用经济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
英国 | 帝国理工学院 | ||
加拿大 | 阿尔伯塔大学 | ||
法国 | 蒙彼利埃大学 | ||
荷兰 | 埃因霍芬理工大学 | ||
芬兰 | 阿尔托大学 | ||
沙特阿拉伯 | 阿卜杜拉国王科技大学 |
*申请人国内学籍注册专业大类应与本项目选派专业大类保持一致。
二、选派类别及要求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学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申请人为硕博连读生,须进入博士阶段后方可申请。
三、申请流程
(一)申请材料准备与校内提交:2025年8月20日前。
1.申请人联系国外院校和导师,准备全套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请参考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申报后补交)
2)单位推荐意见表(见附件)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4)国外导师简历
5)外语水平证明
6)学习计划(外文)
7)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8)学费明细(仅涉及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供)
9)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10)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1)西南石油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派出人员推荐表(研究生类别)(见附件)
2.提交方式:
1)申请人将全套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包提交所在学院,打包文件命名方式:“姓名-联培博士”,各单项材料命名方式:“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序号参考申请材料列表,例:5-外语水平证明)。
2)请各学院于2025年8月20日前,将《2025年9月批次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推荐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的excel电子版及pdf签字盖章扫描件,以及申请人全套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邮箱:oiaswpu.py@qq.com,邮件主题标注为:2025年9月批次创新项目-学院名称。(注:个人申请不予受理)
(二)校内选拔推荐:
1.材料初审:2025 年 8 月 22 日前。
学校项目负责部门初审申请人材料,包括人选条件、留学单位、选派专业及材料完整性,并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发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以统筹做好本项目名额分配工作。
2.选拔推荐:2025 年 8 月 31 日前。
1)学校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及身心健康情况等各方面进行评审、考察,择优选拔推荐,并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
2)学校将申请人全部申请材料、推荐名单汇总表(excel 版及 pdf 盖章扫描件)的电子版发送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三)CSC网上填报:2025 年9月 1-5 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申请。
(四)终审与报送:2025 年 9 月 20 日前。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并将最终推荐人选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注意事项
创新项目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 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两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
五、其他
1.创新项目相关事项及要求可参见国家留学网发布的专栏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3291。
2.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陈老师 周老师
电话:028-83032453/281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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