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请申报人与科研处联系。
一、“绿动未来·2010年高校环保科研应用项目支持计划”介绍
“ 绿动未来助科研,节能减排促发展”。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和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共同设立“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上海通用汽车绿动未来基金”(以下简称“绿动未来基金”)。并于2010年8月正式启动 “绿动未来·2010年高校环保科研应用技术项目支持计划”征集项目活动,本活动面向高校学生和教师征集能直接解决我国“节能减排”实际问题的技术项目,支持研究开发“节能减排”适用新技术。
本计划旨在响应中央皇家永利“节能减排”的号召,努力实现清洁发展、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支持高校开展“节能减排”方向的环保科研应用技术项目,研究和开发包括工业领域的“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支撑技术的发展。为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以提升我国“节能减排”实用技术的水平。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开展高校环保科研应用技术项目支持计划,积极发挥高校作为科研和培养人才主阵地的重要作用,鼎力支持高校环保科研的发展。希望通过面向高校征集以“节能减排”方向的环保科研应用技术项目,评选出先进、适用,具有显著环境、经济效益和市场发展潜力的“节能减排”方面新技术,通过对优秀科研应用项目进行支持和推广,鼓励环保技术的市场化,引导和促进“节能减排”的科学技术进步。同时,以此激励高校环保科研面向环保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文明的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本计划将针对“节能减排”方面的环保应用项目,通过公告、接受申报、评审、公示、资助的方式,以“绿动未来基金”支持环保适用技术更好地发展和推广应用。
二、组织单位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三、申报项目范围和申报方式
1、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的科研项目必须是围绕“节能减排”或“新能源”适用技术,不界定申报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所列:
*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促进能源或资源的回收及再利用
*新能源或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
*绿色汽车相关技术
2、申报方式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将发函至相关高校,公告开展“绿动未来·2010年高校环保科研应用项目支持计划”。符合申报支持项目者请登陆“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网站”,下载《绿动未来·2010高校环保科研应用项目支持计划申报表》,并按规定要求填写(包括签署推荐意见盖章),提交到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邮编:100062。请注明“2010年绿动未来支持项目申报表”。同时将填写后的申报表发到接受申报材料的电子邮箱:hbyykeyan@163.com。联系电话:010—67113272
3、提交内容
(1)《绿动未来·2010高校环保科研应用技术项目支持计划申报表》的纸质件
(2)《绿动未来·2010高校环保科研应用技术项目支持计划申报表》电子版
(3)相关照片
4、申报推荐
申报项目须由2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进行推荐,并由所在学校的院、系业务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盖章。
四、资助优秀项目设置
1、“优秀适用项目”2个,支持经费分别为:30万元;
2、“优秀成长项目”6个,支持经费分别为:10万元;
3、“优秀培育项目”15个,支持经费分别为:2万元。
支持经费共计:150万元。
注:若由于申报项目水平的原因,评审委员会可视实际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调整。
五、申报项目的对象及资格
1、高校的教师或学生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并于2011年11月完成研究开发工作。
2、合作项目须以高校的教师或学生为项目负责人。
3、申报项目须以解决“节能减排”实际问题,包括工业领域方面的“节能减排”适用技术项目。
4、如能取得较大技术进展且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支持项目,而未在2011年11月前完成的申报项目,经评审委员会认可后,可以列入支持范围。
六、评选标准
1、优秀适用项目是指具有技术上的突破性创新,并有突出实用性和可推广前景的项目。
2、优秀成长项目是指具有技术创新,并有一定可推广应用价值的项目。
3、优秀培育项目是指有技术新颖性,并有远期应用价值的项目。
4、开展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具备的条件(科研项目立项、人员队伍、经费、研究条件等)。
评审将以项目的先进、适用性为标准,突出环境、经济效益和市场推广的实际效果。评审工作将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由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七、申报和评审时间
2010年8月,通过向高校发通知和网站公布支持计划正式启动活动,并开始接受项目申报。
2010年11月30日截止项目申报。
2010年12月上旬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010年12月中旬公示初步评审结果。
2010年12月底或2011年1月,公布最终评审结果,拨付支持经费。
八、项目支持经费拨付
获得“优秀适用项目”支持经费30万元和“优秀成长项目”支持经费10万元的项目将分2次拨付支持经费,在产生评选结果后1个月内拨付80%的支持经费,2011年11月前完成支持项目,并反馈项目完成情况(包括支持经费使用情况)后,再拨付20%支持经费。获得“优秀培养项目”支持经费 2万元的项目将在产生评选结果后1个月内1次性拨付全部支持经费,并需定期反馈支持经费使用情况。
九、特别声明
1、申报项目者须保证项目的所有权和原创性,须是申报项目的合法拥有者。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主办方将取消其资格,通报所在学校,并由申报者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计划支持对象为全国范围的高校。
3、所有申报项目的资料自行备份,恕不退还。申报者提交项目资料只限主办方用于评审和资助活动,主办方将予以保密。
4、评审委员会本着“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决议属于最终决定。
5、本计划支持费用如有涉及税务方面的事宜,由获得支持经费者自行承担和解决。
6、主办方要求获得支持的项目须报告项目完成的情况和支持经费的使用情况,并根据主办方的要求反馈项目成果方面的后续信息,以展示本计划的实际成效,获得支持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予以配合。
7、主办方视实际情况,可协调、帮助获得支持的项目争取社会有关机构的创业相关咨询和投资机会。
8、获得本计划支持的项目若在研究过程中要争取其他社会相关方面的支持应报告主办方。
9、本计划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10、申报者提交申报材料视同认可上述条款和活动公布的相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