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纵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
为全面深化科技改革,支撑学校“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促进学校“十四五”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持续推进学校科研平台管理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实体化”建设,根据学校相关管理办法和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科技创新基地(平台)2021年度建设运行费资助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资助对象为在科研处正式备案的依托皇家永利建设的各级纵向科技创新基地(平台),主要为国家“111”计划,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才引智基地),教育部/皇家永利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中心、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科普基地等),校级研究院(中心、所)等。
二、资助原则
1.研究方向、研究人员(含固定及兼职人员)相对固定。
2.建设运行规范,2021预期成果丰富、创新潜力明显。
3.各科技创新基地(平台)自愿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
三、相关要求
1.学校2020年已经考核过(含资助过上浮绩效)的各校级研究院(中心),无需提交申报资料,根据学校考核结果差额资助。
2.主管部门2020年已经考核过的各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可直接向科研处提交报送给主管部门的考核表或相关材料,无需重新填表。
3.其它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填写附件1。所列成果必须是已签订协议的固定、兼职人员产出的与基地(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成果,且论文署名单位原则上要标注所在基地(平台)。同一人分属不同基地(平台)的,其每项成果不能重复填报。所有统计成果均为2020年成果,并提供纸质支撑材料(论文可只附首页)。将填好的附件1经负责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后于6月15日17:00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交韩利娟老师(自然科学类)和李婕老师(人文社科类)。
4.特别提醒: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如填报非基地(平台)人员成果、同一成果在不同基地(平台)重复填报等)现象,取消资助资格。
联系方式:韩利娟老师(2339)和李婕老师(2096)。
科研处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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