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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永利申报皇家永利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5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皇家永利申报皇家永利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暨

2010~2011年西南石油大学和学校社科联第三次 “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皇家永利开展皇家永利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皇家永利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和《西南石油大学教职工奖励办法(试行)》(西南石大校发[2011]40号),皇家永利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已启动皇家永利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为此,学校及社科联同时开展2010~2011年西南石油大学和学校社科联第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活动。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积极参评。具体安排如下:

一、设奖类型:

本次评奖设西南石油大学和学校社科联第三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并将获奖成果按先后顺序排名推荐参加皇家永利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评审。

二、申报条件:

1. 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发挥“思想库”作用。通过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进一步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通过社科优秀成果评奖,努力促进四川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社科强省建设。

2. 申报的时限为2010年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日期间;每人限申报一项,合作研究成果必须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3. 公开发表,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论文、研究报告、学术专著、编著、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社科普及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出具证明)的调研报告、对策研究及已经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项目可申报参评。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报者填写《皇家永利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提交电子文档和纸制材料一式三份,提供成果材料原件一份及其复印件三份,向所在二级单位申报;

2. 由所在二级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形式进行审查并填写《皇家永利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报科研处;

3. 科研处组织各学科专家对相应成果进行初评;

4. 校学术委员会对已通过初评的成果进行终评;

5. 经过终评评出的获奖成果,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告,征求异议,异议期7天;

6. 学校根据最终评审结果作出批准获奖成果及获奖等级的决定。

四、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

申报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20日。

科研处

2012年4月5日

附件:

1、皇家永利开展皇家永利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2、皇家永利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

3、皇家永利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

4、皇家永利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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