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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永利统筹执行“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结余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1日          作者:         编辑:吴优         审核:         点击:[]

 

皇家永利统筹执行“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结余经费的通知 

各学院(国重室、研究院、南充校区)及项目负责人:

按照“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合同,学校承担的所有“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示范工程,课题、任务,专题、子课题、子任务等,以下统称项目)均已于2016年前完成。根据国家、皇家永利、各牵头单位相关管理要求和《西南石油大学纵向科技项目及其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细则)》(西南石大科〔20182号),经研究,决定对“十二五”所有专项项目实行校统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目前尚有部分“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未正式办理学校结题手续(材料归档)。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于615日前到科研处办理。

2.办理结题手续后,请各项目负责人于625日前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纵向科技项目直接费用结余资金统筹使用申请》(见附件),交科研处、财务处审核后列入校统筹项目,按纵向科技项目管理。

3.若同一负责人承担2个“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可将其结余经费汇总到一个校统筹项目中——负责人应在《申请》中,写明各项目及其结余经费情况。

4.校统筹项目执行期间(2年),负责人也应提交《西南石油大学纵向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5.凡未按期办理以上手续的“十二五”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学校有权将其收归学校财务或按规定退回牵头单位。

6.其他纵向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按《西南石油大学纵向科技项目及其经费管理实施办法(细则)》执行。

附件在文件里,请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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