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为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科研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实现科研转型和良性循环,大力提升学科建设水平,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根据国家、部、省相关科技政策,学校将加大投入,有步骤地建设一批研究院(所、中心)等。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依据学校《皇家永利西南石油大学学科建设目标和定位的意见》,实施学科建设“非均衡发展”和“有所为、有所不为”战略,充分考虑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科研发展(以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切实需要及“使大多数教师都加入一个科研基地(平台)”的精神,遵照机构不重复、人员一般不重复的原则,认真填写《西南石油大学###研究院(所、中心)申请书》(见附件)一式1套及电子文档,于6月30日前统一交科研处。
二、研究院(所、中心)命名方式为“西南石油大学###研究院(所、中心)”,名称应严格归属某学科,且简明扼要。
三、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并经西南石油大学科研基地建设管理委员会讨论和学校审批后下达立项建设通知。获准立项建设的研究院(所、中心)与学校签订《西南石油大学###研究院(所、中心)建设计划任务书》(通知另发)。
四、学校将对获准立项建设的研究院(所、中心)和在建的国家、部、省等科研基地(平台)一并给予相应行政级别认定,同时设置专职科研岗位(职数),计算相应科研工作量(酬金),并在条件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
五、学校鼓励学院之间或学院与企事业单位联合共建校级研究院(所、中心),但在提交申请书时应同时提交联合共建合同或协议书。
六、联系方式:2339 2097
科研处 研究生学院
201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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