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制定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和理学院制定的《理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细则》,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理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办法。
根据理学院博士生导师人数以及报考人数,学校下达给理学院的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为4人(其中,已经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2人),本次我院从统考生中招收博士研究生共2人。理学院石油工程计算技术(0820Z2)专业博士生最低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15分。
拟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50%+复试总成绩×50%.
1.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中,坚持优先录取应届考生原则。
1、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体检结果由研究生院通知到各学院)。
2、思想品德不合格(函调考生档案或向考生组织人事部门电话考核)。
3、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须于2015年6月22日前调入研究生院研招办,逾期不调入者,不予录取。
4、已被其他单位录取为2015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在6月22日前将人事档案交研招办。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须签订“委托西南石油大学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3、拟录取类别为“定向”、“非定向”考生的奖助学金,按皇家永利相关政策执行。
理学院受理举报部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本办法由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