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石油大学本科生分散实习管理办法
西南石大教【2015】119号
分散实习是指由学生或教师联系实习单位,学生个人或小组(三人及以下)为单元,分散到校外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的教学活动。为了规范分散实习的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保证实习的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与审批
1.确定需要分散实习的学生必须在实习前一个月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实习单位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及内容,交学院审批。
2.学院在接到学生申请后,应对其所选实习单位提供的实习岗位及实习内容严格审核把关,保证实习岗位和内容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关,坚决杜绝学生到专业不对口的单位实习,符合要求的方可允许学生进行分散实习,并与分散实习的学生、学生家长签订分散实习安全责任书。
二、管理
1.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分散实习的管理工作。进行不定期地实地巡查工作,经常与实习单位和实习学生保持联系,加强对学生的管理,确保分散实习学生在岗实习,以保证实习时间与质量。
2.实习队要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指导。实习前,指导教师应根据实习教学大纲及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布置实习任务及思考题,向学生详细说明分散实习的注意事项,尤其要进行实习纪律和安全教育,杜绝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要加强与实习学生、实习单位和校外指导教师联系,及时、准确地掌握分散实习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答分散实习学生遇到的问题,并要求学生如实及时地记录实习日志,按时完成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要督促实习学生按时返校,并做好实习成绩评定等工作。
3.学院可根据学校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散实习要求和实习质量及实习学生安全保障措施。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分散实习期间必须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不触犯国家法律及治安处罚条例,维护当代大学生的荣誉和尊严。
2.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条例。把实习安全放在首位,注意饮食卫生安全,重视贵重物品的保管,注意交通安全,严防发生被盗、被抢、食物中毒和意外伤害事故,与家人、实习队、同学保持通讯畅通。
3.学生必须带学院的实习派遣函到实习单位报到,学生应在报到一周内将实习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校外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反馈到学院,所提供的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未按时提供信息者按旷课处理。
4.严格遵守《西南石油大学本科生实习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完成实习队布置的各项任务,与实习队指导教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和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未经所在学院批准,不得延长或缩短实习时间和变更实习单位。
四、成绩评定
1.实习结束后要及时向实习队呈交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和分散实习鉴定表。
2.实习队根据实习单位的鉴定、学生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等综合评定分散实习学生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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