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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永利2024年度成都西南文化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20日     作者:      编辑:      审核:      点击:[]

校内各单位:

“成都西南文化研究中心”是以皇家永利文化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成都市委宣传部指导下,依托成都市社科联(院)成立的研究平台。为深入学习贯彻皇家永利文化思想,加强西南文化研究,成都西南文化研究中心面向全国公开发布2024年度成都西南文化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皇家永利文化思想,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皇家永利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和成都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成都推进西南文化中心建设开展系统性研究阐释,推出具有学术创新价值、决策参考价值、实践指导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条件

国内高校、党校、社科院、研究机构、智库、学会、协会、研究会,成都市级有关部门,区(市)县社科联,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组织申报。申报以责任单位名义组织,不接受多单位联合申报。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市级部门项目申请人须具有相应职务。同等条件下鼓励年龄40周岁左右的青年学者积极申报。

3.每个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只能为一人,在本次申报中只能申报一项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批次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项目。

4.近3年没有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二)项目责任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能够为开展科研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2.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直接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三、重点项目选题指南

(一)成都在中华文明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研究

(二)西南文化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贡献研究

(三)西南历史文化基因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四)西南文化的国际传播与对外交流研究

(五)成都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研究

四、项目管理和申报要求

本项目为成都西南文化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等同于成都市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其申报、管理和结项参照《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立项数量为5项,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1.申请人须按照选题指南规定的选题申报,不可自行设计题目,不另加副标题,自选项目不予受理。申请人须按照《2024年度成都西南文化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申请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项目设计要着眼服务成都需求,树立目标导向,突出研究重点,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

3.申请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要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发挥重点项目在科研育人方面的重要作用。

4.研究成果要求指导思想正确,研究方法科学,调查全面深入,资料准确详实,提出的对策建议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参考。项目立项后,项目组要及时将最新、最有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报送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五、结项时间及要求

(一)结项时间

2024年11月30日之前提交结项材料。

(二)结项要求

同时达到下列三项条件方可结项:

1.完成2万字以上的研究报告1份,并通过评审验收;

2.完成1篇以上决策咨询报告,并被成都市社科联(院)采用;

3.在《成都日报》及以上主流媒体或党报党刊发表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进行。申报人填写《项目申请书》后报社科处办公室。由社科处汇总统一报送至成都市社科规划办。

报送材料包括:各申报人务必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wpu-rwskc@swpu.edu.cn邮件标题标注姓名+2024年度成都西南文化研究中心重点项目申报同时将申请书(纸质材料)一式6份,申请书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交社科处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参照《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2.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责成责任单位严肃处理。

3.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签订《重点项目管理协议书》,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4.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

八、联系方式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2097

办公地点:行政楼511



人文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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