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财政专项资金购买仪器设备均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2、为提高学校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益、利用率和采购性价比,保证仪器设备政府采购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提高政府采购招标的成功率,更好地为学校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好务。所有仪器设备在采购前,均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拟购设备进行调研,充分了解自身的需求及产品的档次、质量以及价格等因素后,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技术需求及采购预算,在保证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引入竞争。
3、调研方式可分为校内调研、市内调研、省内调研、国内调研、国外考察等方式。由设备申报单位根据每次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节约资金,讲求实效”的原则选择适当的调研方式。
4、调研活动由设备申报单位负责组织、联系。
5、调研人员原则上由院系主管领导、实验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或相应学科的学术带头人、相关技术专家以及设备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相关人员等组成。
6、调研结束后应该提交详实的调研报告(见附件二《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调研报告》)及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要求(见附件三《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技术指标要求》),完成相应的设备采购计划编写,并报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7、根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的特殊性,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购买仪器设备的调研,学校可给予一定的调研差旅费用。
(1)调研经费的申请由设备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一《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调研申请表》),报设备管理部门审批。未经审批外出调研所产生的费用一律自行解决。
(2)调研结束后必须提交详实的调研报告(见附件二《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调研报告》)及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要求(见附件三《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技术指标要求》),完成相应的设备采购计划编写。报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后方可办理财务报销。
(3)凡经调研后,提交的技术指标要求,仍存在含糊不清、要求不明确或有明显的倾向性等情况的。学校将停止对该单位的调研给予经费支持,对其院系主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由此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学校将追究院系主管领导及项目负责人责任。
8、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
9、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调研申请表.doc
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调研报告.doc
西南石油大学仪器设备采购技术指标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