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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2022年06月05日  作者:  编辑:伍建川  审核人:  


第一章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实验室发生的安全事故,建立健全应急机制,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快速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局面,保障学校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皇家永利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令)、《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写导则》(国标AQ/T 9002-2006)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安全事故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的事件。

第四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原则如下:

(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坚持“以防为主、消防结合”的原则。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预警机制,做好预案演练,防患于未然,并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学校统一领导下,构建以校、院(部)为主的两级机构三级管理能无缝对接的实验室安全应急机制,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实验室安全连锁互保安全责任制。

(四)坚持“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科学、可靠和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形成实验室安全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

第二章 学校危险源

第五条 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所涉及的危险源主要有下列四大类:

(一)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包括化学单质、化合物、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含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化学品、腐蚀化学品及废弃混合物等。

(二)放射性物品。放射性装置,包括X射线衍射仪或其他放射性实验装置。

(三)特种设备。(1)高温、高压、超低温、高真空、微波实验装置等;(2)高速旋转、激光等相关实验装置;(3)起重机械设备(如行车、葫芦吊等)(4)气瓶。

(四)其它常规类。包括水、电、火、盗窃、房屋设备倒塌及气体泄漏等等。

第三章 事件分级

第六条 依据事件的危害程度、人员及财产损失、波及范围和影响大小等情况,以及事故险情的控制难度,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1. 剧毒化学品(学校目前暂无剧毒化学品采购资质)、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丢失或被盗;

2.对所在校区以外的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3.危险源引发的致 5 人以上受伤害或有人员死亡的各类事件;

4.危险源引发的不可控火灾事件。

(二)重大事件(Ⅱ级):

1.除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以外的其它危险化学品的丢失或被盗;

2.对所在校区其它单位的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3.危险源引发导致 3-5 人受伤害的各类事件。

(三)较大事件(Ⅲ级):

1.不会对所在校区其它单位人员生命健康、社会环境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2.危险源引发的致 1-2 人受伤害的各类事件。

(四)一般事件(Ⅳ级):

1.限于事发单位内、无扩大趋势,不会对周边环境和人员健康造成影响的危险化学品泄漏事件;

2.危险源引发的初期或小范围内可控的火灾事件;

3.危险源引发的其它各类事件,但未造成人员伤害。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组织体系

(一)Ⅰ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Ⅰ级事件,由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下称安委会)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Ⅰ级应急处置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校该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组织和指挥Ⅰ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配合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事件处置工作。

(二)Ⅱ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Ⅱ级事件,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Ⅱ级应急处置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校该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并负责应急处置;配合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做好事件处理工作。

(三)Ⅲ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Ⅲ级事件,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Ⅲ级应急处置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校该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及时前往事发地现场指挥并负责Ⅲ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Ⅳ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发生Ⅳ级事件,由涉及事件的校内相关单位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Ⅳ级应急处置组”)统一领导和指挥该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及时赶赴现场,组织开展现场封控、保护和救援行动;负责Ⅳ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处置专家组

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召集校内安全环保领域专家组成,必要时可召集校外的相关专家,主要负责实验室安全环保事故应急预测、预警和处置中的咨询工作,向各级应急处置组提供应急处置决策依据和建议等。

工作职责

(一)党办校办办公室:发生Ⅰ级事件时,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接受政府部门的指令和调动,落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皇家永利事件抢险救援的指示,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发生Ⅱ、Ⅲ级事件时,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根据有关规定,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事件处置情况。

(二)党委宣传部:发生Ⅲ级(含)以上突发事件时,负责做好宣传工作,向外界及时通报事件情况,开展网络舆情监管、预警,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等。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根据有关规定,向环保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及时向上级转达环保部门的指示;负责组织专家,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负责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开展监测、治污、放射性化学废弃物处置等工作;负责或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总结并及时向学校报送信息。

(四)保卫处:组织应急机动队伍,执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任务;负责布置事件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治安巡逻,保持校园内救援通道的畅通;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根据有关规定,向公安部门报送事件情况、请求支援;配合事发单位或消防部门进行现场灭火,搜救伤员,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与公安部门联系,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参与做好事件应急救援总结工作。

(五)后勤服务总公司: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所需的水电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校医院:负责在事发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及时调配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和急救药品;负责实施现场救治及统计伤亡人员情况,及时与医院等联系求助,将超出校医院救治能力的病员及时转送至上级医院;负责在Ⅲ级(含)以上事件确认后根据有关规定向卫生部门报送事件信息、请求支援。

(七)事件涉及单位:根据本单位涉及的危险源的种类及特性,做好应急救援设施和物资准备工作;负责本单位内Ⅳ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本单位Ⅰ、Ⅱ、Ⅲ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预测和预警

危险源监控。各涉及危险源单位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风险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件的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加强安全监管和巡查工作。

第十条 预警行动。各级应急处置组确认可能导致突发事件的情况后,要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件发生;当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支持并按照本预案规定进行预警等级的发布。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单位等。

章应急流程及响应

第十条 报告流程。

事发单位一旦预测可能或已经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根据本预案判定事件等级,并及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件类型与现场情况。

Ⅰ级事件须报告给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保卫处,同时报学校党办校办办公室和安委会,再由党办校办报上级部门。

Ⅱ级和Ⅲ级事件须报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根据要求报学校党办校办和安委会。

Ⅳ级事件由事发单位自行处置,但须进行自我总结。

首报: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责任单位负责人须于5分钟内电话报告给相应部门;

续报:事件发生后的2小时内对事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报告。

出现人员受伤时,需同时报告校医院,请求支援。特别紧急的情况可先越级报告,或根据人员受伤、火警等情况分别拨打120急救电话、119火警电话。

具体报告流程如下图所示。

第十 响应流程。

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处置组应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迅速采取前期应急处置措施,封锁现场,疏散人员,积极救治受伤人员,控制事态发展。

第十二条 应急处置基本任务。

(一)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造成事件的危险源(灭火、

切断毒源等),防止事件继续扩展,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救援。

(二)抢救受害人员。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以降低伤亡率,减少事件危害。

(三)引导人员撤离。组织撤离时应指导人员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并向上风向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四)做好现场洗消。对现场残留的有毒有害物质和可能对人和环境继续造成危害的物质,应及时组织人员予以清除,减轻危害后果,防止对人的继续危害和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第十三条 应急处置方案。

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类型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灼伤、窒息、泄露、环境污染、失窃、丢失等。各危险源涉及单位应根据各自危险源的种类、危害特性等分别负责组织制订现场处置预案,并保障其切实可行。

(一)现场处置要点

1.丢失或被盗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丢失或被盗的位置;确定丢失或被盗物质的类别、特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爆炸性、易燃性等);确定丢失或被盗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危害性;确定主要的控制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2.火灾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火灾发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确定所需的应急救援处置专家类别;确定火灾发生区域的周边环境;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火灾扑救方法;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确定对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等)。

3.爆炸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爆炸地点;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确定所需的爆炸应急处置专家类别;确定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火灾、二次爆炸等),及其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4.中毒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引起中毒的物质类别(剧毒性、腐蚀性等);确定所需的中毒应急处置专家类别;确定中毒地点的周围环境;确定是否已有有毒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等场所;确定气象信息;确定中毒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其主要控制措施(中和、解毒等措施);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卫生部门等)。

5.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件处置要点

确定泄漏源的位置;确定发生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确定所需的泄漏应急处置专家类别;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人口密度等);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确定周围区域的重大危险源分布;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以及泄漏扩散趋势预测;确定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确定气象信息;确定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确定对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确定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

(二)联系电话

学校党办校办电话:83032308;

保卫处电话:83032110;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83032341

校医院电话:83033120;

火警:119;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第十四条 应急人员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特点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应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第十五条 师生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实验室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特点,组织和指导师生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自我保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挥机构、疏散组织、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师生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第十六条 应急结束

事件现场得以控制,并消除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隐患后,分级发布应急结束指令。经公安、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确认许可后,Ⅰ、Ⅱ、Ⅲ、Ⅳ级应急结束指令分别由对应的各级应急处置组发布。

第七章 应急保障

第十七条 各危险源涉及单位负责配备本单位应急救援人员,并组织培训、演练;校内应急处理联系电话应保证畅通有效;校内各使用、存放、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根据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等因素,配备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并定期检查,保证可用。

十八 在制订年度经费使用计划时,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按实拨付,保障应急状态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

十九 根据本单位应急工作需求制定其他相关保障措施(如: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后勤保障等),并确保落实到位。

章后期处置

二十 在事故和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根据领导小组指示,积极采取措施和行动,尽快使教学、科研、生活和生态环境恢复到正常状态。

二十一 安全事故(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一)实验室内设备若遭到严重损坏的,必须进行全面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对严重损坏、无维修价值的,应当予以报废。

(二)安全事故事件中,涉及到毒性介质泄漏的,应当经环保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并出具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

(三)如果有必要,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十二 事故(事件)处理后,学校和相关学院(部、直属单位)必须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事件)当事人和直接主管人进行问询,记录事故(事件)发生时的状态、造成的后果,填写事故(事件)调查单。同时,要及时分析事故(事件)发展过程,吸取教训,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管理制度与方法。

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参加执行本预案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禁支持或参与任何不利于事态处理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置实行问责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实验室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在处置实验室安全事故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根据其性质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章附

第二十 随着应急救援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进一步完善、校职能部门职责的变化以及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更新后的预案应重新发布。

第二十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西南石油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办法 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皇家永利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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