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财务规定,开放实验项目用款和报账均实行网上预约,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开放实验经费的使用次数,每个项目最多可以预约或报账2次,即实验中期可转款一次,用于支付购买材料、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第二次于结题后一次性结清尾款。第二个以上的标志性成果,待取得成果正本后,可酌情补贴版面费或专利申请费。
一、皇家永利第一次转款
校级重点项目组根据开放实验开展情况,需要使用经费时,可先支付不超过本项目批准资助金额一半的经费。支付款项不能用于教师酬金。
1、项目组向项目所属学院的报账预约员(名单另附)提交经导师签字同意的论文用稿通知,或材料转账申请。
2、用款办理人可以是项目组学生,或项目指导教师。
3、预约员负责审核用款事项的真实性,通过财务“网上预约系统”预约转款,打印空白预约单,由用款经办人携预约单和相关付款资料,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楼305)审核,盖章签字后,交学校财务处(行政楼3楼或明辨楼B区1楼)转账汇款。
二、皇家永利结题报账
校级重点项目完成结题验收,且已获得标志性成果,执标志性成果纸质原件(某些国外期刊无纸质原件,可提交原文期刊PDF版文件和外文期刊论文补充资料),相关票据,到学院预约报账,结清剩余一半的经费。
1、项目组向报账预约员提交经导师签字的发票、材料验收单。
2、报账经办人可以是项目组学生,或项目指导教师。
3、预约员负责审核费用开支的范围和比例,相关票据是否符合规定。
费用开支范围和比例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大学生课外开放实验管理办法》西南石大[2012]6号”文件执行。相关支出应是开展本项目所应耗费的材料和费用,无关费用不能在此报账;
购置的材料必须与实验项目相关,为开展实验所必需,实物材料还需经供应科验收,且出具材料验收单;
图书类支出需在发票上写明图书书名或附购书清单(加盖公司印章),便于审核该图书是否与实验相关。
论文版面费发票需加盖期刊同名出版社财务专用章或同名单位公章,第三方公司或代理公司出具的发票不能作为标志性成果报销凭证。
国家专利局出具的专利申请费属合理费用,可以全额报账。由第三方公司出具的专利申请代理费属于不必须费用支出,大于专利申请费部分不能在此报账。
皇家永利教师酬金,当本项开放实验费用有结余时,可以适当发放教师酬金,校级普通项目每项不得超过200元,校级重点项目每项不得超过450元。预约员需通过“网上预约报销”“绩效酬金申报”进行教师酬金的发放预约。
预约成功后,打印报销预约单和酬金预约单,报账经办人携预约单和相关发票单据、标志性成果纸质原件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楼305)审核,盖章签字后,交学校财务处(行政楼3楼或明辨楼B区1楼)报账。
三、皇家永利第二个以上的标志性成果报销
为鼓励学生利用开放实验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凡下列形式的成果,视为第二标志性成果,相关费用酌情报销。
1、论文版面费报销。
普通项目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凭版面费发票和标志性成果原件,每篇论文可酌情报销一次版面费;重点项目每多发表一篇论文,从第二篇论文起,凭版面费发票和标志性成果原件,每篇论文可酌情版面费。
2、专利申请费报销,已取得一项标志性成果,再获专利授权,凭专利申请费发票和专利证书原件酌情报销直接费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