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变动是指开放实验项目(含重点和普通)由于研究过程出现变故,对项目做出参与学生增减、调整主研学生姓名和排序,项目名称更改或项目内容更改、指导教师增减的变更。项目变动结果将于结题验收后,在结题文件附件“结题一览表”中公布。项目变动必须由主研或导师提出申请,按下列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项目变动申请需在项目研究进程中期之际提出,即重点项目在每年中期检查后1个月内,普通项目在每年4月底前。过期不能变更项目。纸质文件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楼305室)王老师,电子文档发至swpuwzp@qq.com。
1、参与学生增减。项目组长(主研)写出项目变动申请,说明学生增加或退出原因,简述该学生基本信息,导师签字,交纸质文件。新增学生还需提交《附件2-学生参加开放实验申请表》电子版。
2、调整主研学生姓名和排序。变更主研姓名及排序分二种情况,一种,立项文件一览表中排名第一的学生姓名默认是项目主研,如果与重点项目立项申请书中的主研人(组长)不同,这种情况,可以由实际主研人发一份《主研更改说明》到上述邮箱;第二种,由于实际主研人(组长),因各种原因不能履行主研职责,需要更换主研人,由变更后的主研人写《主研变更申请》,说明变更缘由,导师签字同意后,交纸质文件。设备处王老师在收到“说明”、“申请”后,将及时更改项目信息。
3、项目名称更改或项目内容更改。中期检查后,评委认为立项题目名称不够准确,或范围过大,或不能深入研究,并且同意更改项目名称或项目内容,可以对立题和研究内容做适当修改变更。但是,有一个前提,即:不能改变原立项时确定的研究方法,不能改变研究对象或目标,不能扩大研究范围,可以缩小、明确、更具体研究内容。项目更名或改内容需由主研提出《项目更名(修改内容)申请》,说明原因,导师签字,交资质文件
4、指导教师增减变更。通常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能变更。一个导师的项目,不能减少或更换导师,否则项目将做终止处理;有两个导师的项目,可以减少一个导师,不能更换导师。减少导师需由导师提出《退出申请》,说明不能指导开放实验的原因,签字后交纸质文件。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