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中心):
根据《教育部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第八点153条要求,高校实验室的气体钢瓶需要确认“满、使用中、空瓶”三种状态,经研究决定,统计学校实验室气瓶数量,统一定制实验室气瓶状态信息标识牌,现通知如下:
一、气瓶存储须知:
1.气瓶应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实验气体,并建立气体钢瓶台账;
2.气体钢瓶存放点须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暴晒,地面平整干燥;
3.气瓶应合理固定;
4.危险气体钢瓶尽量置于室外,室内放置应使用常时排风且带监测报警装置的气瓶柜;
5.涉及有毒、可燃气体的场所,配有通风设施和相应的气体监测和报警装置等,张贴必要的安全警示标识;
6.可燃性气体与氧气等助燃气体钢瓶不得混放;
7.独立的气体钢瓶室应通风、不混放、有监控,有专人管理和记录。
二、报送要求:
1.请各实验室填写好附件2:《实验室气瓶信息统计表》;
2.学院统一汇总后将电子档提交至实验室安全科,邮箱:215414205@qq.com;
3.不接受实验室单独报送材料;
4.截止报送时间:2022年4月11日。
三、特别说明:
1.在定制气瓶状态信息标识牌后,实验室安全检查将此作为一个安全隐患排查项,未悬挂标识牌将进行“警告”通报;
2.气瓶数量如有新增,每学期申报一次,学校统一制作;
3.如有疑问,联系伍老师:028-83032341。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
附件2:实验室气瓶信息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