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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学院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师生参赛奖励办法

文章作者: 责任编辑:陈力平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第一部分 教师奖励

一、奖金奖励

指导学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奖项,除学校给予奖金奖励以外,按以下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团队奖金奖励:

获奖级别

一等奖(金奖)

二等奖(银奖)

三等奖(铜奖)

国家级

10000

6000

3000

省级

3000

2000

1000

二、其余奖励

职称评定条件奖励、省级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奖励、硕博士招生名额奖励、荣誉奖励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学校奖励】

职称评定条件奖励

指导学生获得全国金奖的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审中给予一颗“☆”标注,同时可破例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指导学生获得省级金奖或全国铜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独立或排名第一,有证书),在职称评审中可抵1篇二类期刊文章或1D级项目。

省级教改项目及教学成果奖奖励

1.省级层面:

1)省级复赛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省级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不占学校分配名额,同时该获奖项目亦可作为教改结题的重要成果。获国赛金、银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排序第一),可牵头申报省级重点教改项目。具体按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2)国家总决赛获得金、银、铜奖的指导教师,可按照皇家永利省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程序牵头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

2.校级层面:

获得省级决赛金奖、银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按照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牵头申报校级一般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获国赛金、银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可牵头申报校级重点教改项目(以创新创业为主要内容),申报名额单列。

硕博士招生名额奖励

对于有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团队,获得国赛金奖和银奖的每一个项目奖励增加1个博士生或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获得国赛铜奖的每一个项目奖励增加1个硕士生招生指标。具体由第一指导教师分配,原则上应优先分配给在指导大赛中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师。

荣誉奖励

对指导学生获得省级及以上获奖的排名前2名的指导教师授予“西南石油大学创新创业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 学生奖励

奖金奖励、学术论文抵扣、硕博士推免、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其他奖励按照学校标准执行。

【学校奖励】

奖金奖励

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奖项的参赛学生团队,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科竞赛奖励办法》给予奖金奖励。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A+类竞赛。

学术论文抵扣

全日制在校生团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中获得金奖、银奖,其核心成员(金奖项目排名前5名、银奖项目排名前3)中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校可以认定该获奖同学等同于发表1SCI论文(理工科)或CSSCI论文(文科),纳入学位成果考核范畴(1名研究生最多只能抵扣1篇),由各学院审批、认定,报校学位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硕博士推免奖励

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中获得金奖、银奖的项目,其核心成员(金奖项目排名前5名、银奖项目排名前3)中的本科生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皇家永利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优先推荐免试攻读皇家永利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本校如无相应专业的硕士点,可优先给予前述获奖学生相应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级别比赛中获奖的本科生,均可直接获得第二课堂创新创业项目相应学分。具体参照《西南石油大学第二课堂管理及实施办法》(西南石大教[2016]98)

其他奖励

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各级别比赛中获奖学生,在创新创业精英班、创客实践班、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苗子工程、课外开放实验项目申报及“飞翔”创客空间入驻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计算机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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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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