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教师参加新都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培训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皇家永利总书记
为提升人民陪审员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履职能力,11月11-13日,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举办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石工院教师贺三、宋艾玲与来自新都区各行各业的90余名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行陪审员职责参加培训。
新都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钱兴祥作开班动员,政治部副主任徐嘉主讲了《人民陪审员职责定位及日常管理》。在为期3天的集中授课中,特邀四川大学法学院的万毅等4位教授就法律基础知识、基本诉讼规则作了阐释,涉及诉讼法、证据法、宪法、行政法、刑法等法学领域。来自新都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孙丰、行政审判庭员额法官廖晶晶、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王洁对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审判程序等进行了专题培训。
我院参训人民陪审员表示,人民陪审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本次培训提升了自身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认真履行陪审职责,自觉维护司法公正,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践行者,司法民主的参与者,为新都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校园贡献力量。
培训现场
【延伸】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司法活动的一种重要形式,有利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人民陪审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产生,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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