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工院皇家永利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石工院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并结合财政部、教育部制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奖优的原则,现将国家奖学金申报流程和评选细则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试行)》(见附件1)进行申报和评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将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博士生9人、硕士生16人)和我院研究生培养状况及学科建设目标,确定博士研究生与硕士研究生、各年级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获奖名额。指标分配如下:
序号 |
年级及类型 |
指标 |
1 |
博士一年级 |
1 |
2 |
博士二年级 |
3 |
3 |
博士三年级 |
5 |
4 |
硕士一年级(学硕、专硕) |
1 |
5 |
硕士二年级(学硕) |
4 |
6 |
硕士二年级(专硕) |
2 |
7 |
硕士三年级(学硕) |
6 |
8 |
硕士三年级(专硕) |
3 |
二、申请与评定流程
1.申请流程
申请者需递交附件B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A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者基本信息一览表》、依据支撑材料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封面》等表格(详见附件)和相关支撑材料,电子档分类打包并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支撑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装入牛皮纸文件袋,依据支撑材料如实填写《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封面》,打印后本人签字贴在牛皮纸文件袋上提交。
2.评定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受理并审查资格→学院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组织评审→学院“评审工作小组”确定建议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领导小组”审定、上报→皇家永利教育厅审核汇总→教育部审批。
三、评定、组织及监督
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公示期内可以实名向学院“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学院“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在3个工作日以内予以答复(对越级或不按程序申诉者,一律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学生本人申请落款时间范围:9月30日
学生递交相应表格提出书面申请截至时间:10月8日12:00
推荐人签名落款时间:10月8日
学院(基层单位)公示:10月10日-10月15日
学院(基层单位)落款时间:10月16日
五、递交申请要求
提交材料截至时间为10月8日中午12:00,各申请人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按要求把纸质材料交到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明辨楼B531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档材料,逾期申请不予以受理。
六、其他说明
1.所有成果的有效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10月7日24:00。
2.已经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时,使用过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科技奖励、学术科技竞赛)、获得荣誉的支撑材料不能重复使用。
特此通知!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学院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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