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及研究生分组名单审核表(所室中心使用)
各所(室、中心)须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南石大学位〔2016〕8号)(见链接),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学位论文答辩。按照相关要求将建议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成员名单、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研究生分组名单(见附件),由各所(室、中心)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查无误后,提前3天发送电子档至邮箱:1130249393@qq.com(邮件标题请用:答辩分组名单-秘书姓名)。
审核流程:
各所室中心拟定建议名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备案
答辩委员会组成的相关要求如下: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导师原则上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若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时导师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秘书1名协助主席工作,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至7位博导或正高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3名,校外正高级专家不少于2名),导师原则上不参加答辩委员会;若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时导师不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设主席1名,秘书1名协助主席工作,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定,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同意,并以纸质批复为准。
答辩研究生分组注意事项:
在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即可进入答辩组织环节,原则上1个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一般每次负责10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1个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一般每次负责5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特别说明:各二级学科方向可以积极探索符合校院要求的其它答辩组织形式报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同意后实施,如远程答辩、跨学院或跨院校联合组织答辩等。
链接:《西南石油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西南石大学位〔2016〕8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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