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清廉沃土 纵深推进“三不腐”
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总书记明确指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这一深刻论述,为我们根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指明了方向。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能。
深耕民众心田,广织监督之网,掘出腐败藏身之所。“民可近,不可下。”腐败问题的根源在于脱离群众,其解决之道亦在于深入群众。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群众是反腐斗争中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应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关切,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反腐斗争,通过宣传教育、案例分析等方式,让群众明白自己既是反腐斗争的受益者,也是参与者,更是推动者。二要拓宽群众参与渠道。传统的监督方式存在信息不对称、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导致群众难以有效参与反腐斗争。基层纪检机关应积极探索多样化监督方式,如设立“党风监督员”制度,选拔具有一定政治素质、责任心和正义感的群众担任监督员,对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进行常态化监督;用好“有事找纪检”“码上举报”,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随时随地举报腐败线索,提高监督效率。三要注重保护群众权益。在拓宽监督渠道的过程中,会遇到困难和挑战,如群众担心举报受到打击报复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对举报人的信息和隐私进行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行为要坚决查处、严肃处理。还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和引导,增强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确保群众在反腐斗争中的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
固本强基制度,筑堤防微杜渐,斩断腐败遁形之路。“法者,治之端也。”不敢腐是前提,不能腐是关键,不想腐是根本,要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只有制度才能管根本、管长远。一要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纪检机关应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执行制度有力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形成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尚。二要确保制度有效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应发挥关键作用,确保每一项制度都能得到有效落实,通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偏差,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还要严惩腐败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三要注重构建反腐屏障。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决策、用人、财务等方面的监督,形成遵守制度、维护制度的良好风尚。聚焦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控,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特别是要针对领导干部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进行预警和防控,不断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聚焦民生热点,精准施治腐弊,普惠反腐清廉之果。“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聚焦民生领域,精准施策发力,是确保反腐成果真正惠及人民的关键所在。一要确保反腐精准打击。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对教育、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清腐败问题的底数和现状。通过“清风护航”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和线索,确保精准锁定腐败问题。二要确保反腐有的放矢。针对排查出的线索,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如,严厉打击教育乱收费、违规招生等行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深入整治医药购销中的腐败问题,通过加强药品价格监管、推行医疗信息公开等方式,降低群众就医成本;严查骗取社保资金、挪用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确保社保资金有效使用。三要确保反腐惠及人民。在反腐行动中,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发现的腐败问题严肃处理。也要注重将反腐成果转化为民生福祉,通过涉案财物返还、追回腐败资金等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斗争带来的实惠。
铲除腐败问题的土壤和条件,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是确保党和人民事业蓬勃发展、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各级纪检机关要积极响应中央皇家永利“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建设,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实保障。(作者:商靖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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