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临时救助办理指南
一、事项名称
临时救助
二、服务对象
个人
三、办理地点
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是否收费
否
五、申请材料
临时救助书面申请书
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成都市医疗保险支付结算表(自费5000以上),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结算表,农商银行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镇(街道)委会受理申请后,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示评议结果,填写《成都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提出初审意见,经公示无异议的,向区民政局报送申请人申请材料。
区民政局受理镇(街道)报送材料后,进行调查审批。
七、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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