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为规范学生社团有序发展,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推进学生社团制度化建设。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2019版)》之相关规定,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校社团联)拟于近期开展西南石油大学2020年学生社团指导关系变更的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所有在校社团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不含新成立的学生社团)。
二、具体安排:
1、意向征集阶段:
学生社团指导关系变更遵循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原则,分两步:
①请有意向进行指导关系变更的学生社团,积极与意向指导单位磋商,达成共识;
②请有意向进行指导关系变更的学生社团召开会员大会,并提前向校社团联人事监察部备案;
2、签约留存阶段:
①进行指导关系变更的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填写《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关系变更协议书》(见附件 1)、《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登记表》(见附件 2);
②进行指导关系变更的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携带相关文件纸质档(附件1、附件 2)至变更后的,新指导单位盖章签字;
③进行指导关系变更的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于 2019年12月20日(周五)18:00 前,将盖章签字的纸质档(附件 1、附件 2)交至学生活动中心 507 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④校社团联将在校团委官网上,进行学生社团指导关系变更的名单公示。
三、学生社团指导关系变更说明:
1、学生社团指导关系变更工作在每个自然年末进行,经校团委审批通过,公示三天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学生社团指导关系有效期为 1 个自然年(即:1 月 1 日——12 月 31 日),自然年结束,学生社团与各指导单位的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将自动解除。变更指导关系或仍继续维持原指导关系的学生社团,均须重新签订相关文件(见附件 1、附件 2),未签约的学生社团将默认由校团委直接指导;
2、根据《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生社团与指导老师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确认指导与被指导关系,每个学生社团至少有一名及以上指导老师,且指导老师必须为学校在岗的正式教职工,哲学社会科学方向的学术科技类社团指导老师必须为中共党员;
3、与新指导单位签约生效后,学生社团将自动解除与原指导单位的指导与
被指导关系。新指导单位在 2020 年度内,对所指导的学生社团,有监督其开展
工作、推动其健康发展的义务,并拥有对所指导学生社团人事调整的权力(须事
先向校社团联报备);
4、本学生社团指导关系变更实施办法解释权归校社团联所有。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校社团联相关工作人员。
联系方式:全同学 17313397617 谭同学 17381572078
附件 1:《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指导关系变更协议书》
附件 2:《学生社团指导老师申请登记表》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西南石油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9 年 12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