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团费收缴工作是各级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是教育凝聚团员的必要手段,是加强团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每名共青团员的义务。为保障学院各项团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健全基层团组织的各项机制,发展和壮大团组织的核心力量,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团费收缴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开始收缴团费,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20年上半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缴时间段
2020年3月至2020年8月,共6个月
二、收缴标准
0.2元/月·人,共1.2元。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三、收缴对象
1、所有团籍在册共青团员。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高度重视并按时按标准完成团费收缴工作。上缴校团委截至日期为即日起至6月12日下午18:00。
2、团组织应按照规定收纳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需经校团委报上级团组织审批。
3、各学院应确保交纳团费的准确性,并填写《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截止时间前以附件1形式上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wpu2016zzb@163.com。
4、返还团费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自行留存,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建立收支账本,校团委将对帐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5、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委上缴团费情况进行公示。
6、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唐同学,电话:18982292860。
附件1: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