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永利收缴2020年下半年度团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12日   作者:   编辑:宋婧媛   审核:   点击: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团费收缴工作是各级团组织的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是教育凝聚团员的必要手段,是加强团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每名共青团员的义务。为保障学各项团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团费收缴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半年度团费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收缴时间段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共6个月

二、收缴标准

0.2元/月·人,共1.2元。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三、收缴对象

1.所有团籍在册共青团员。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者不限。

3.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高度重视并按时按标准完成团费收缴工作。上缴校团委截至日期为即日起至4月23日下午18:00。

2.团组织应按照规定收纳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收取“特殊团费”,需经校团委报上级团组织审批。

3.各学院应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并填写《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截止时间前以附件1形式纸质版学院盖章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值班处,值班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518(值班时间工作日1630-1800)。

4.返还团费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自行留存,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建立收支账本,校团委将对帐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5.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委上缴团费情况进行公示。

6.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组织部巴金宇:17839880722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21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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