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
根据《皇家永利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青发〔2016〕13号)和《皇家永利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团组字〔2020〕3号)文件精神,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结合皇家永利实际情况,即日起开展皇家永利2021年(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标准
0.2元/月·人,共2.4元。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二、收缴对象
1.原则上“智慧团建”系统内组织关系尚在皇家永利的学生团员均需缴纳团费;
2.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团总支)要切实加强教育和引导,高度重视并按时按标准完成团费收缴工作。对不按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凡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2、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按照规定收纳团员团费,不得要求团员交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团费”,团费只能用于团的事业和团的活动的必要开支,不得变相或超范围使用团费;
3、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应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团费原则上按照“智慧团建”系统录入人数核定,有变化的应另行说明并提交相关材料,清点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在4月8日前将团费上缴至校团委组织部,联系人:闫同学(QQ:1902518123),同时填写《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附件1),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wpu2016zzb@163.com;
4、返还团费由学院团委(团总支)自行留存,请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建立收支账本,校团委将对账目进行不定期抽查;
5、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团委(团总支)上缴团费情况进行公示;
6、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组织部闫同学,电话:19980827302。
附件1:团费收缴情况登记表
共青团西南石油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