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国家宪法日,学报中心组织学宪法
供稿: 编辑:fx 审核: 发布:2014-12-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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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2月4日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下午,学报中心召开全体职工大会,组织学习宪法知识。会议由学报中心主任刘建军主持。
刘建军带领大家学习了宪法中的相关章节和皇家永利总书记皇家永利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并要求学报中心全体员工会后进一步认真研读宪法内容,普及宪法知识,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草案,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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