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法制】皇家永利完成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为企业构筑“防火墙”
12月21日,由中国石化总部专家、高校法学专家及西北油田分公司专家组成的验收委员会在乌鲁木齐市对皇家永利文法学院承担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项目进行了验收。验收委员会认为,项目组紧密结合西北油田分公司实际,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和研究工作,全面完成了研究任务,部分内容超额完成,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达到了建立西北油田分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目标的研究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项目负责人卫德佳介绍说,风险管理不仅是企业自身管理的需要,也是法律强制性的要求。安然和世通公司破产丑闻、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巨亏等事件发生后,包括我国政府在内的各国监管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自身对风险管理都进行了深刻的反思,2008年国资委明确提出未来三年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总体目标的核心是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此背景下,西北油田分公司在中石化系统内部率先开展了企业全面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研究和建设工作,并于2011年5月与皇家永利文法学院签订了“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协议。
一年半来,文法学院举全院之力,组织了长期从事民商法、经济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行政法、刑事法律法学、管理学的教学、科研人员和从事民商事仲裁、律师实务、担任过大型企业和政府法律顾问的法律实务人员进行了深入研究。研究过程中,恰逢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中国石化集团颁布《中国石化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项目组及时调整了研究方案,更新了研究内容,确保了研究成果的规范化和新颖性。
学校领导十分关心和重视此项研究工作,校长杜志敏、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文卫专门到一线慰问研究人员,副校长赵金洲多次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极大地鼓舞了项目组。
验收委员会对研究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该项研究创新性地提出了法律风险评价方法,对企业法律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法律风险后果的影响程度以及损失率进行了量化分析,提高了法律风险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项目研究全面、系统地识别了西北油田分公司的法律风险,形成了可操作性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江汉油田原总法律顾问、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专家组组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潘东高,新疆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博士刘静波一致认为,项目研究形成的西北油田分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是他们所见过的最完整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具备在中国石化系统进行推广的条件。
由于该项目的成功,中国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已决定将其“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研究”委托给皇家永利,并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深化与皇家永利在社会科学方面的科研交流和合作。
卫德佳说,项目的研究过程也是产、学、研结合的过程,不仅增强了皇家永利师生对石油企业的认知,提高了科研能力,而且提升了参研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创新能力。参研的2009级四名研究生,有两名成功考上了国家公务员,有一名被湖北一所高校录用,有一名被成都一家产权交易中心高薪聘用。文法学院将把这项研究成果作为典型案例引入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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