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编辑: 审核: 发布:2016年11月09日 浏览:次 |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文件精神,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创新教育培训手段,教育部思政司和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拟于2016年11月组织开展第四期普通高等学校网络培训班,为做好本次培训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本期培训班分设岗前培训和在职提高培训。岗前培训旨在帮助新入职辅导员了解岗位职责,掌握岗位技能,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在职提高培训旨在进一步坚定辅导员的职业理想,提升辅导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促进辅导员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推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
二、培训对象
岗前培训对象为2016年新入职专职辅导员;在职提高培训对象为工作年限2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岗前培训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职业能力培养”、“优秀实践案例”三个模块进行设置;在职提高培训内容围绕“思想政治理论教育”、“专业素养提升”、“职业能力培养”三个模块进行设置。
(二)培训形式
本期培训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培训管理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统一发放的学习卡卡号,即可参加培训学习活动。其中,岗前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互动交流”、“在线考试”三个环节;在职提高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互动交流”、“成果撰写”三个环节。所有参训学员需有组织地在网上进行自主学习。
培训结束后,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40学时视频课程学习任务及其他考核要求的学员,将获得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的“学时证明”,所学学时可计入辅导员培训档案。
四、培训报名
根据学工部(研工部)总体培训安排,本次培训采取辅导员报名、学院初审、学校审定的方式,最终确定岗位培训和在职提高培训共30个名额,培训费用由学工部(研工部)统一支付。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字段:学院、辅导员姓名、培训类别(岗前、在职提高),以电子文档形式在11月11日下午5点前将名单报大学生教育管理科。
未尽事宜请致电:83032213,联系人:闰从山。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