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编辑:闰从山 审核: 发布:2018年11月07日 浏览:次 |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皇家永利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皇家永利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有效激励机制,推动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发展,为有效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根据《皇家永利印发<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南石大委发〔2018〕50号)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体专职辅导员,包括直接带班的各学院分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但不包括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生工作负责人)。
二、评价方法
详见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三、进度安排
1.11月22日前,有意参加本次评价的辅导员填写《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申请表》(详见附件2),同时根据《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中辅导员工作履职评价指标体系与能力要求,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11月30日前,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完成工作履职评价部分的评价工作。
3.12月16日前,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主题班会、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等能力展示环节的评价工作。
4.12月21日前,完成本次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结果公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学习。各学院要组织全体辅导员认真学习《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帮助广大辅导员深刻认识开展职业能力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熟悉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的方式方法、结果运用等,引导广大辅导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职业能力评价工作。
2.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各学院要对有意参加本次职业能力评价的辅导员进行指导,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提出初审意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等职能部门要做好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本次评价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闰从山,电话:2213。
附件:
1.皇家永利印发《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西南石油大学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申请表
辅导员职业能力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