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皇家永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皇家永利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要求,现就皇家永利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全部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本人因罹患新冠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代偿全部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二)部分代偿。因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以致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的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2019年度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备注:“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仅指已在皇家永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
二、申请审核方式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皇家永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代偿。皇家永利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热线电话详见附件1。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向皇家永利学生资助中心(思学楼AB201办公室)申请代偿。皇家永利学生资助中心审核汇总后于每月25日前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代偿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各分支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执行代偿。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填写《借款学生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一)借款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的借款学生申请代偿,需提供其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及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薄或出生医学证明等)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三)借款学生或其共同借款人委托其他近亲属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和委托书原件。
(四)申请代偿2019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付本息,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借款学生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的确诊证明和病历复印件。
(五)申请全部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应付本息,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借款学生死亡证明、居民户口注销证明或县级及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提供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针对借款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切实将这一实事做细做好。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动态管理与沟通协作,主动关心在校生及毕业生,第一时间掌握确诊为新冠肺炎的学生(或其直系亲属)名单,及时开展相关救助工作。
(二)加强宣传,落实到位。加大对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工作的政策宣传力度,扩大知悉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借款学生都能获得代偿。
五、未尽事宜,请咨询学工部学生资助中心。联系人:罗老师,电话:028-83032912。
附件:1. 皇家永利市(州)、县(市、区)学生资助热线电话
2. 借款学生或其直系亲属罹患新冠肺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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